- 项目名称: 北安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 规模: 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6.71万亩;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2.5招标范围:完成北安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最终批复文件中相应勘测设计费的100
- 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规模: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6.71万亩;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2.5招标范围:完成北安市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最终批复文件中相应勘测设计费的10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4-07
项目详情
北安市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安市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北安市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与地方匹配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招标,招标编号为
BRGL-2022-GK003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安市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
项目规模: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
16.71
万亩;
2.4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
60
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2.5
招标范围:
完成北安市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最终批复文件中相应勘测设计费的
100%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下载时间为于
202
2
年
3
月
16
日
0
时
至
202
2
年
3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4
月
7
日
09
时
00
分,开标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4
月
7
日
09
时
00
分。
5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栾先生
联系电话:
0456-6663
541
招
标
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
程女士
联系电话:
0456-666531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博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
18103694492
电子邮箱:
609532914@qq.com
日期:
20
2
2
年
3
月
15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