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兰西县老水厂升级改造工程二期
- 项目地址: 兰西县兰西镇内
- 范围: 2.1项目名称:兰西县老水厂升级改造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兰西县兰西镇内 2.3建设内容: 1、以下各小区建筑单体内楼道给水横管、立管、进户管等,以及给水管道附属设施改造,各改造小区如下:五区工程(共10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2468户)、六区工程(共19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1539户)、七区工程(共15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5196户)、八区工程(共17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5595户)、九区工程(共7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2444户)、后加小区工程(共9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3452户)、以上建筑单体内楼道给水横管、立管、进户管等,以及给水管道附属设施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8-26
项目详情
兰西县老水厂升级改造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DTGZ2021-0
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西县老水厂升级改造工程(二期)
已由
兰西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兰
发改
[2019]139
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
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兰西县老水厂升级改造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
兰西县兰西镇内
2.3建设内容:
1、以下各小区建筑单体内楼道给水横管、立管、进户管等,以及给水管道附属设施改造,各改造小区如下:五区工程(共10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2468户)、六区工程(共19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1539户)、七区工程(共15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5196户)、八区工程(共17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5595户)、九区工程(共7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2444户)、后加小区工程(共9个住宅小区:服务人口约3452户)、以上建筑单体内楼道给水横管、立管、进户管等,以及给水管道附属设施。
2、穿河输水管以及工艺排泥管道改造,穿河输水管线总长约1.4km。
3、九区泵站内电气改造。
2.4
招标控制价
:
28804913.69
元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8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1
年
12
月
31
日,总工期
124
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
,
其中,项目经理
须
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
。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
市政
工程
相关专业
中级
及以上职称资格)、
市政工程
施工员或工长
1
人、
市政工程
质检员或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注:注册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技术负责人须提供
市政工程
相关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证
;
施工员或工长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的
岗位证书、质检员或质量员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的岗位证书、
安全员
具备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成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合法在职人员。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19
〕
18
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0
〕
9
号)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
在本企业
近三个月
(
20
21
年
4
月份
至
20
21
年
6
月份)的社保证明
材料(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如
没有
或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3.3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
2018
年
-2020
年)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
2018
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2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执信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
)在近三年内(
2018
年
8
月
1
日至查询之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
"
无符合条件的数据
"
,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企业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1年
08
月
05
日
17
时
00分至2021年
8
月
12
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1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
开标时间为:
202
1
年
08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及其他事项
6
.1开标时间为2021年
08
月
26
日
09时00分。评审地点:
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化市北林区绥化学院对面弘坤玉龙城小区北侧)
。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1.58.199.11:8605/BidOpening),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
.2其他事项
(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建议工程量清单在“www.bqpoint.com”的下载中心下载黑龙江清单造价软件10.X进行计价并投标。
(
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
3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格式后缀名
.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
(
4
)电子投标工具在
“www.bqpoint.com”的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造价技术电话
14798027000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潜在投标人通过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支付下载图纸
清单
,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
督部门:兰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人:兰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电话:
0455-7458222
招标代理机构:
德天国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451-
55558088-81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