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五大连池市发布时间:2025-09-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
  •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给水管网2559.98m,管径DN200-DN300;改造给水入户管、地沟内管道、室内给水立管25046m,管径DN32-DN200;改造二次供水泵站32座及配套设施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给水管网2559.98m,管径DN200-DN300;改造给水入户管、地沟内管道、室内给水立管25046m,管径DN32-DN200;改造二次供水泵站32座及配套设施 ;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竣工图编制、货物采购(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等)、安装(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泵站土建施工、管网铺设施工等)、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全部内容,直至项目整体移交并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01 08:39:03
存证哈希值:
6DBC1A33F1EEEAB63C6AFBF910F436CC325389D300AAED54DC93967271270D7C
区块高度:
11860806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QT1101G25071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五大连池市发展和改革局(五发改字【 2024】56号)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 五大连池市供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胤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给水管网 2559.98m,管径 DN200-DN300;改造给水入户管、地沟内管道、室内给水立管25046m,管径 DN32-DN200;改造二次供水泵站 32座及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竣工图编制、货物采购(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等)、安装(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泵站土建施工、管网铺设施工等)、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服务等全部内容,直至项目整体移交并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2.4.1 工程 设计:完成本项目 全部设计工作,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且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设计相关内容以及 施工过程 技术服务;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 建设单位进行 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配合 建设单位 取得相关部门批复、配合 建设单位 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包含竣工图的绘制)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具体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4.2 工程 施工: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编制竣工图、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与原智慧水务系统对接、 各专项二次深化设计、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2.5计划工期:总工期2025年8月 26日 -2026年12月 31日 ,施工工期 492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协议为主)

设计完成期限:中标合同签定起 7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成果(具体时间以签订协议为主)。

2.6招标控制价: 4157.629万元

①工程 设计 166.159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 3991.47 万元

注:最终价格以施工图纸编制的经财审过后的施工图预算价格为准。

2.7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工程 设计资质, 具备下列三项资质要求中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市政 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 市政 行业( 给水排水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按照建市【 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1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 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3个月 在本企业的 社保缴费 记录(含: 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及劳动合同, (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①如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②如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2)设计 项目 负责人 1人 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工程类高级职称 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3个月 在本企业的 社保缴费 记录(含: 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 及劳动合同, (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

3)施工 项目 负责人 1人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证) 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3个月 在本企业的 社保缴费 记录(含: 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及劳动合同, (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未提供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 1.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可同时兼任。

2. 项目总负责人应为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工程 设计人员: 市政公用 工程相关专业 (提供 市政公用 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 及以上职称证书)( 2人);

工程 施工人员: 项目负责人 1人(详见招标公告3.2条款)、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文件 )、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兼职】,所有现场人员需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 家(含 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 1、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全部满足本项目信誉要求并提供相应截图。联合体成员 单位 电子印章与物理印章具备相同法律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1 本次招标对投标的信誉要求如下: (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电子印章)

1)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 项目负责人 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 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 拟派 项目负责人 无行贿 受贿 犯罪 明。 提供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在该项目所需专项资质被标注为 “资质异常”,如有异常情形,投标将被拒绝。(资质查验网站: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 注:招标人有权 要求 投标人就上述信誉要求进行查询,如存在以上信誉问题或提供截图等信息存在与事实不符,将视为本项资格审查不合格。

3.5.2财务要求: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3.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 5 08 01 08 00 分至 202 5 08 08 08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5 08 21 09 00 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 .2开标时间: 202 5 08 21 09 00 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10、联系方式

监督人: 五大连池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 0456-6117789

招标人: 五大连池市供水服务中心

联系人: 牟先生

电话: 15561600161

代理机构: 黑龙江胤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鲁先生

电话: 045 6 - 610030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