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学府路、康华街、元明路排水管线新建项目第二标段

勃利县发布时间:2022-08-2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勃利县学府路康华街元明路排水管线新建项目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勃利县勃利镇
  • 规模: 第二标段:康华街:新建管径600mm排水管线1160米、新建污水井34座、恢复沥青混凝土道路2823平方米及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元明路:新建管径600mm排水管线462米、新建污水井18座、恢复沥青混凝土道路1018平方米及人行道等附属设施
  • 范围: 2.1项目名称:勃利县学府路、康华街、元明路排水管线新建项目-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勃利县勃利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第二标段:康华街:新建管径600mm排水管线1160米、新建污水井34座、恢复沥青混凝土道路2823平方米及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元明路:新建管径600mm排水管线462米、新建污水井18座、恢复沥青混凝土道路1018平方米及人行道等附属设施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不可兼投兼中; 2.8招标控制价:第二标段:4082640.49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9-2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07 21:23:01
存证哈希值:
17F457AA0D5B3177203EA123EDEBBC363C25811A79DADD1CE86F3D2991BD6E57
区块高度:
20004307

勃利县学府路、康华街、元明路排水管线新建项目

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SG0901G220824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勃利县学府路、康华街、元明路排水管线新建项目 已由 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会 勃发改字【 2021】130、132、133号,勃发改字【2022】151、15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一般债券 招标人 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哈尔滨国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勃利县学府路、康华街、元明路排水管线新建项目 -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 勃利县勃利镇

2.3 建设 规模及 主要建设内容 第二标段:康华街 :新建管径 600mm排水管线1160米、新建污水井34座、恢复沥青混凝土道路2823平方米及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元明路:新建管径600mm排水管线462米、新建污水井18座、恢复沥青混凝土道路1018平方米及人行道等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4计划工期: 30天, 202 2 0 9 30日 202 2 10 30 日( 实际工期以 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2个标段 ,不可兼投兼中

2.8招标控制价 第二标段: 4082640.49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 及其他组织, 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 三个月( 2022年05月至2022年0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 查询步骤截图 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 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 ,如是规定的六类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注:自 2022年01月0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须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3 投标人 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 8 号)要求, 其中 1 市政 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1 市政 工程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 1 市政 工程质量员( 质检员 )的岗位证书、 1 名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 名标准员岗位证书、 *1 名材料员岗位证书、 *1 名机械员岗位证书、 *1 名劳务员岗位证书、 *1 名资料员岗位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中人员,中标后在施工现场管理系统实名制管理。 * 的岗位可兼职,但只可兼职一个岗位)

3.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 201 9 08 0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均无行贿犯罪 记录 (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不得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以网站中“诚信数据 - 黑名单记录”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3. 7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 ”,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网上注册,并领取 CA证书。

4.2完成网上注册后,请于 2022 08 26 16 00 分至 2022 0 9 02 16 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2 09 23 0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网站首页-----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 2022 09 23 09 00 。评审地点: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进行,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事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网址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464-8538137

招标人:勃利县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勃利县东河沿路 61号

联系人:刘国峰

电话: 1394557109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哈尔滨国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建河小区 G栋3单元7层1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0464-292545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 5 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 - 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 工作台 - 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