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苇场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萝北县发布时间:2021-07-1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萝北县苇场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萝北县团结镇龙滨村
  • 规模: 建筑面积5000.92㎡,新建室外消防管网1336米,建室外地下式消火栓20个(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 范围: 2.1项目名称:萝北县苇场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萝北县团结镇龙滨村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000.92㎡,新建室外消防管网1336米,建室外地下式消火栓20个(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8-05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萝北县苇场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粮食仓储 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G1001G21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萝北县苇场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萝北县苇场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百分之七十县财政,其他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萝北县苇场粮库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萝北县团结镇龙滨村

2.3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5000.92 ,新建室外消防管网 1336米,建室外地下式消火栓20个(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7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1 8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 11 1 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2634023.61

2.9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分离方式,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失信行为记录 (提供近 三个月 本企业为其 连续 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202 1 4 至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配备。(注:我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在使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投标或者直接发包过程中,只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系统管理,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后续到“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201 9 7 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 8 -20 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注: 201 8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 20 12 月 31 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6投标人针对本工程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 1 7 16 9 00 分至 202 1 7 23 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8 5 9 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 9 00 分至 9 30 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书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 PDF格式)、投标人代表的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指定邮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未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1.58.199.11:8605/),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 .2开标时间:2021年 8 5 09时 00 分。

6.3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2013清单造价V10.X网络验证版(黑龙江版)进行计价并投标; 6.4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为 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建议使用新点造价软件黑龙江版进行投标清单的编制与生成;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清单问题答疑 电话: 18345096484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 .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及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hljztb.com)上发布。

9. 其他

9.1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取消7家企业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按 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监督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萝北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 0468-6822369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萝北县苇场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团结镇苇场乡

联系人:宿先生

联系电话: 0468—69613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鲁商松江新城 18号楼5号商服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7509772

邮箱: HLJDTXM@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