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东宁市分局科普宣教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东宁市城区内,东兴西路以东,东环路以南
- 范围: 新建科普宣教中心1996平方米,配套建设院区给排水、供电、供暖等附属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06
项目详情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东宁市分局科普宣教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302G23020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东宁市分局科普宣教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以
林规批字【
2022】26号文件
批复,资金情况已落实,资金来源为
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
,招标人为
东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玖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东宁市分局科普宣教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东宁市城区内,东兴西路以东,东环路以南
2.3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4月1日
;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4月1日
(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
2.4建设内容:
建设科普宣教中心
1995.70平方米,配套建设院区给排水、供电、供暖等附属工程。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6
本标段
招标控制价:
11279567.29元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条形码、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
(2019年01月01日起-2021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信誉要求:
(
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
税收违法黑名单
(以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
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建造师,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的网页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4)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如有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无效。
(
5)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需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3年2月10日11时30分至 2023年2月17日11时30分
。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3月6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
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
2023年3月6日09时00分
。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无开标现场,投标单位远程线上开标
。
6.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6.4其他事项
(
1
)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
2
)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
3
)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
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
(
4
)
电子投标工具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7.
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5号文件、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试行)通知》牡建政发(2020)66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
.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
8
.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东宁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53-3683016
招
标
人:
东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黑龙江省
东宁
市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453-5622669
招标代理:
黑龙江玖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宁北街宏大逸居时代小区
3号楼104门市
联
系
人:
刘
女士
电
话:
0453-6887555
2023年2月1
0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