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权(2处)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 项目名称: 场地租赁权2处拍卖交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8
项目详情
场地租赁权(
2处)
拍卖公告
我公司接受委托
对
位于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内
场地
租赁权(
2处)
进行公开拍卖。
一、
标的
情况
㈠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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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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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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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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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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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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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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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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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权(
1)地点: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IV-A-05-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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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40867.6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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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万元/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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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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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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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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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租赁权(
2)地点: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IV-A-05-3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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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32651.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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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元/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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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一年
|
6.4万元
|
㈡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委托人交付予买受人
。
2、租赁权的起拍价以
一
年租金价格为起拍价
。
3、
租期一年,租金一次性交齐。
具体租赁时间及事项均以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4、租期内所发生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场地用途:
(一)临时停车场;(二)临时仓库;(三)临时集市或展销场地;(四)其他经批准的临时用途。
6、场地
使用条件、其他约定条件
(一)
临时利用主体
不得修建违法建(构)筑物、永久性建(构)筑物
。
(
二
)
临时利用主体
不得擅自改变
土地
临时利用合同约定的用地性质和用途。
(三)
临时利用主体
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
四
)
临时利用主体
应维护地块内环境卫生,不得出现环境污染等问题;应做好地块内安全、防火等工作,不得存放危险物品
,
承担地块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不得在临时利用的地块内进行挖砂、采矿、取土等活动;不得进行
法律法规
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临时利用主体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年租金的
20%收取,
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或者依法解除合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将履约保证金
无息
退还给乙方;若临时利用主体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违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六
)因实施规划、土地供应、政府
使用
等情形需提前解除合同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提前通知
临时利用主体
。
临时利用主体应在接到通知
30天内
无偿
恢复土地原状,将土地退回。
履约保证金和剩余期限的租金将
无息
退还给临时利用主体。
(
七
)临时利用期限届满后,
临时利用主体需
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清理场地,恢复土地原状,所有清理的物品、设施均不予补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土地恢复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
土地
临时利用合同
到期后自动解除
;验收不合格的,责令
临时利用主体
限期整改。
(八)
黑龙江梅里斯经济开发区
IV-A-05-
3
地块
有部分地基,
地基建筑占地面积
1104.81平方米,
临时利用
主体不得损坏,若有损坏,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特别说明:
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拍卖公告、规则、须知、上传的附件等资料,并咨询有关标的相关事宜,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上传附件予以认可;买受人或竞买人如果未按拍卖公司要求交款及签署成交确认书,造成违约,自愿将所交竞买保证金做为违约金转入拍卖公司基本账户,交拍卖公司处理。
三
、
拍卖时限
1、拍卖时间
:
202
5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2、展示时间、地点
:
202
5
年
12
月
2
日至
202
5
年
12
月
8
日,
工作时间由委托人带领到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看样(联系人:
东女士
,联系电话:
0452-6561377)
;
3、
报名截止时间:
202
5
年
12
月
8
日
16
时(由于竞买人注册资格审核需在提交后
3个工作日内由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建议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注册及报名完毕,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竞买人主体、诚信库、申报材料审核时限为
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有特殊情况期限有所延长,望交易参与各方提前
做好准备,以免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特此提示;
4、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
5
年
12
月
9
日
16
时,竞买人应于此时间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如需资格审查请务必与拍卖公司联系),并显示
“获得竞买资格”。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未及时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权;
5
、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拍卖,
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
600秒),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价高者得
;
6、付款方式:
买受人于成交日算起
2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公司
付清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
成交价的
5
%
),
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7、确认书签署
:
自
成交日起
2日内持相关手续与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8、租赁合同签署
:自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联系《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四
、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提交材料不全的不予通过审核。
五、竞买保证金
须使用网上
注册的账户进行交纳
,采用
“转账、电汇”方式,不支持现金存入。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银行间系统差异等原因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务必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日操作并交纳;
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
六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
“服务指南”进行下载
相关操作手册。
七、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质疑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委托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委托方、资产监督方审核确认。委托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
0452-2413535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主体库注册核验、业务咨询电话:
0451-859756
78
办公时间为: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30—17:30
其他时间问题可要求
4009980000
技术服务电话协调解决。
齐齐哈尔鑫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
5
年
12
月
2
日
网络拍卖规则、须知
我公司
接受委托,
对位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经济开发区内场地租赁权(
2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规则、须知》根据《拍卖法》及《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现场看样后及认真仔细阅读,了解并认可本须知、规则、上传的附件及网签的相关文件等全部内容,方可参与竞买。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须知及上传附件和网上要求网签文件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凡报名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予以认可,并对
自己
的竞买行为负责。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提交材料不全的不予通过审核
。
四、成交后委托人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显性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本次拍卖采取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拍卖,价高者得。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
-汇款手续费。
八
、买受人于成交日算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
成交价的
5
%
)一并
存入
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内。竞买保证金不冲抵任何款项,相关手续履行完毕后平台无息返还;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除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后,所有权转移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终)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拍卖,因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
简易流程:
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
1、
账号注册:
竞买人参拍前应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注册
,自然人:用户类型选择
“自然人”;法人: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
2、
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
: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完善基本信息
,核验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老用户
:请更新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等所有操作;
3、
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申请获得保证金账号,并电汇竞买保证金;
4、
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在截止日期前两日
“电汇”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5、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格确认;
6、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十五、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
十六、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提示:意向竞买人操作手册(视频)、电子交易说明、相关文件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服务指南”中“下载中心”下载,过时视为放弃竞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