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伊春市发布时间:2026-01-1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施业区
  • 规模: 新建防火瞭望塔1座,防火塔路3.8公里,购置防灭火车辆及防灭火机具装备等
  • 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施业区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新建防火瞭望塔1座,防火塔路3.8公里,购置防灭火车辆及防灭火机具装备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5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1-15 18:39:13
存证哈希值:
EC9295205EBE01CDA2A169D8400EAACDBC990AE166487AEAAD03130C62911468
区块高度:
16949032

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0800G2601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已由 黑林地许准〔 2025〕144号文件及黑林草局函〔2025〕177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施业区

2.3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 新建防火瞭望塔 1座,防火塔路3.8公里,购置防灭火车辆及防灭火机具装备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 19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02 13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08 31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 10941576.93

2.8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 须为施工 单位 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联合体成员人数不得超过 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0 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或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 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记录( 202 5 10 月至 202 5 12 ),并提供 证明 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需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投标人应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黑建规〔 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有拖欠情形的 其投标将被否决;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 26 1 15 19 00 202 6 1 22 19 00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6 2 5 09 00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 26 2 5 09 00

7.3开标地点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9.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 ,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 伊春森工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

话: 13904585072

人: 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红星区中心大街 167号

人: 闫治鑫

联系电话: 18249808001

招标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东环路土地局家属院 2幢6号

人:赵轩

话: 19845482854

电子邮箱: 19845482854@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