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东宁市丹阿公路东宁口岸连接线南天门桥下行拆除重建项目
- 项目地址: 东宁市东宁镇
- 范围: 拆除重建南天门桥、重建6-13m预应力矮T桥梁1座,桥长85.54m、引道长60.46m等配套附属设施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7
项目详情
东宁市丹阿公路(东宁口岸连接线)南天门桥(下行)拆除重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东宁市丹阿公路(东宁口岸连接线)南天门桥(下行)拆除重建项目 (以下简称 “ 本项目 ” )已由 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投资【 2024 】 27 号 《 关于东宁市东宁镇东宁市丹阿公路(东宁口岸连接线)南天门桥(下行)拆除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东宁市交通运输局以东交发【 2024 】 369 号《关于东宁市丹阿公路(东宁口岸连接线)南天门桥(下行)拆除重建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件批准 。建设资金 来源为地方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天门桥(下行),建设性质为拆除重建,全长 96.06m 。(详见施工图纸)
2.2 建设地点: 东宁市东宁镇 。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 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17 )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 合格 。
2. 5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 6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 6657124.00 元;
2. 7 标段划分:本 次招标 共划分为 一 个标段 , 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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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名称 |
全长 |
主要 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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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量 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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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1 标段 |
东宁市丹阿公路(东宁口岸连接线)南天门桥(下行)拆除重建项目 |
96.06m |
南天门桥(下行),建设性质为拆除重建,全长 96.06m 。 |
拆除重建(新建), 详见 施工图纸及 招标工程量清单 。 |
2. 8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04 月 05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 6 年 04 月 05 日,计划工 期: 365 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1 资质 最低 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 叁 级) 及 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 1. 2 业绩 最低 要求:
投标人 近 五 年内( 2019 年 11 月 01 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
独立完成 1 项公路工程(含桥梁)或单项与本项目同等规模的桥梁施工项目,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
注: ① 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大中修项目)。
② 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hwdms.mot.gov.cn/ ) ” 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hwdms.mot.gov.cn/ ) ” 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 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 1.3 人员最低 要求:
( 1 )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2 ) 项目总工: 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要求人事部门颁发或经人事部门认证的),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注: 项目经理和 项目总工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 2024 年 09 月至 2024 年 11 月 企业为其连续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 1 ) 202 3 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
( 2 )营运资金( 202 3 年度流动资产 -202 3 年度流动负债 + 专为本标段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15% 。
3.3 信誉最低要求:
( 1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 2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 3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 4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6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3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2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
3. 6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 4 年 12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4.2 投标人未按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 交易平台 - 不见面开标大厅 ” ,按照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 ” 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 代替。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 评审 地点: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 ① 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②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光明街 3 号
电 话: 0453-8120979
招 标 人:东宁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东宁市东宁镇南山路 73 号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 0453-3689889
招标代理 :黑龙江鼎华共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通大街 118 号润达国际 2 栋 2 层 5 号
邮政编码: 157000
联 系 人: 招标部
办公电话: 13351336890
电子 邮箱 : dinghua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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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