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通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项目
- 项目地址: 新建项目区建设地点位于清河镇西北河村,涉及1个乡镇1个行政村
- 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5万亩(旱田0.47万亩,水田4.53万亩);新建任务1万亩(旱田0.1万亩,水田0.9万亩):改造提升任务4万亩(旱田0.37万亩,水田3.63万亩
- 范围: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5万亩(旱田0.47万亩,水田4.53万亩);新建任务1万亩(旱田0.1万亩,水田0.9万亩):改造提升任务4万亩(旱田0.37万亩,水田3.63万亩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6
项目详情
通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一批
)
监理
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通河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一批
)
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
2024)34
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哈尔滨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通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
GGZY-GZ-2024395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
河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第一批
)
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
新建项目区建设地点位于清河镇西北河村,涉及
1
个乡镇
1
个行政村。
新建项目区坐标
:X:5106451.884-5106810.839 Y:43517045.346-43517338.848
改造提升项目区建设地点位于通清河镇清河村、漂河村、新兴村、二道河村、西北河村,涉及
1
个乡镇
5
个行政村。
改造提升项目区坐标
:X:5116771.839-5116423.428 Y:43521924.171-43520074.442
。
2.3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5
万亩
(
旱田
0.47
万亩,水田
4.53
万亩
);
新建任务
1
万亩
(
旱田
0.1
万亩,水田
0.9
万亩
):
改造提升任务
4
万亩
(
旱田
0.37
万亩,水田
3.63
万亩
)
。
2.4
监理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33
5
日历天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
202
4
年
12
月
3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5
年
1
1
月
3
0
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
5
招标范围:
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2.
6
质量
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2.8
最高投标限价:
139.34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
注
: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
3个月
(
2024年09月-11月)
的
社会
养老保险证明
(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1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班子成员
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
3个月
(
2024年09月-11月)
的
社会
养老保险证明
(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3.
6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4
年
12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12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
0
分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
2024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
0
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
9.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通河县大通河大街
5
号农业综合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
石雷
联系电话:
15104686266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
1
号
联系人:
王瑞琪
联系电话:
0451-58700007
11.
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