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项目二期施工第一阶段消防工程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三环路与征仪路交汇处西南角
- 范围: 消防水电安装专业(二期):1)消防水工程(室内栓系统、喷淋系统、室外消防栓内网管道、消防栓箱、灭火器、高位水箱系统、消防管道、消防箱孔洞预留及封堵、清洁)2)消防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应急照明控制系统、)3)通风工程(地下车库通风工程,其他单体未包含通风工程)4)应急照明系统(应急配电箱(A型)及负载侧线管、设备、电缆头)5)水泵接合器(套)及阀门井。6)室内外消防工程(水管及保温、电套管)以建筑外墙皮1.5米为界。7)与外网消防电以消防端子线为界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08
项目详情
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安置房项目(二期)施工(第一阶段)消防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0G2513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安置房项目(二期)施工(第一阶段)消防工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
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安置房项目(二期)施工(第一阶段)消防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前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
安置房项目(二期)施工(第一阶段)消防工程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三环路
与
征仪路交汇处西南角
2.3
建设规模
:
4
#楼、
7
#楼、
10
#楼、
11
#楼、
12
#楼、
S5#
楼、
S6#
楼、地下车库。
2.4
计划工期:
2025
年
8
月
15
日—
2026
年
07
月
30
日,共
350
天
。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只为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使用,
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
消防水电安装专业(二期):
1)消防水工程(室内栓系统、喷淋系统、室外消防栓内网管道、消防栓箱、灭火器、高位水箱系统、消防管道、消防箱孔洞预留及封堵、清洁)
2)
消防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应急照明控制系统、)
3)通风工程(地下车库通风工程,其他单体未包含通风工程)
4)
应急照明系统(
应急配电箱(
A
型)及负载侧线管、设备、电缆头)
5)水泵接合器(套)及阀门井。
6)室内外消防工程(水管及保温、电套管)以建筑外墙皮1.5米为界。
7)与外网消防电以消防端子线为界。
2.6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4723409.09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
及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
;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
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并
提供
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
2025年4月-2025年6月
,下同)
养老保险
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
(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3.3.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7
日
16
时
00分至202
5
年
7
月
24
日
16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8月8
日
8
时
30
分
。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
2025年8月8日8时30分。
7.3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10.
其他
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5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6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0.
7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
8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顺益街
16
号
联
系
人:
王冬梅
电
话:
0451-8461661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
88号
项目联系人:陈永久
电
话:
17745649000
邮
箱:
975989795@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