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丰林大队迁建二期工程

伊春市发布时间:2022-07-0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丰林大队迁建二期工程
  • 项目地址: 库尔滨大街北侧,通河路西侧
  • 规模: 新建建筑面积282.36平方米,其中:新建泵房242.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13.16平方米), 新建两座门卫房(1#门卫房20平方米,2#门卫房20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丰林大队迁建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库尔滨大街北侧,通河路西侧 2.3建设规模:新建建筑面积282.36平方米,其中:新建泵房242.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13.16平方米), 新建两座门卫房(1#门卫房20平方米,2#门卫房20平方米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14 00:02:33
存证哈希值:
CEB353336993F4D803E4C7E848D8A0288C48280DE5984AD7D410243335BD482F
区块高度:
20161043

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丰林大队迁建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0806G220705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已由 丰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丰发改发【 2021】26号 文件批复 ,项目业主为 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昶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丰林大队迁建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 库尔滨大街北侧,通河路西侧

2.3 建设规模: 新建建筑面积 282.36 平方米,其中:新建泵房 242.3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213.16 平方米), 新建两座门卫房( 1# 门卫房 20 平方米, 2# 门卫房 20 平方米)。场区内新建电气外网、采暖外网、给排水及消防外网,新建绿化工程、道路硬化工程;新建景观亭 2 座;新建围墙 820 米,新建伸缩门 2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合同估算价: 8793473.78

2.5 计划工期 (实际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022 08 01 日至 2022 11 30 日,总工期 122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标准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全部工作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建造师) 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提供连续 3 个月(2022年03月至2022年05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是国家六类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 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6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理人必须是 拟派往 本项目 的项目经理 (建造师)

3. 7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要求,其中: 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 1*人,机械员 1*人,劳务员 1*人,资料员 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需提供市政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 8 近三年企业信用基本记录核查:

A.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B.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C.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http://www.ccgp.gov.cn/)

D.投标人自行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 项目经理(建造师) 进行近三年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 "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E.投标人不得在“全国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 ”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以网站中“诚信数据-黑名单记录”查询结果为准,(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

F.投标人自行对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 项目经理(建造师)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 “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有失信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3.9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 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3.10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3.11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承诺书(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1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年07月06日17时00分至2022年07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5.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为 20 22 07 28 09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 系统不予接收

6.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 即可)。

7. 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其它媒体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 丰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458-3582174

招标人: 伊春森工红星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

址: 伊春市

联系人: 范业鑫

联系方式 13704858606

招标代理机构: 中昶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 大顺街 19

编: 150090

人:于淑芬

话: 0451-82263000-8023

电子邮件: hljzkwh2@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