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县道X201庆安至发展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庆安县发布时间:2021-07-2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庆安县县道X201庆安至发展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庆安县县道X201庆安至发展段
  • 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安县县道X201庆安至发展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7-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8-02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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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县道 X201 庆安至发展段改扩建工程

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FZB-HLJ- 2107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庆安县县道 X201 庆安至发展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争取国家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配套解决 ,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 庆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成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庆安县县道 X201 庆安至发展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 庆安县县道 X201 庆安至发展段

2.3 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招标等技术服务。

2.4 服务期限: 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11日

2.5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设计审查。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且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具有 10 年以上 ( 10 ) 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在近 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一条里程在 30 公里以上(含 30 公里)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投标人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 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4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提供潜在投标人自行到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相关 行贿罪 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1 7 28 0 0 00 分至 2021 08 02 00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潜在投标人应 2021 08 24 0 9 00 分前通过(下载 )方式获取工程量清单。(清单问题答疑或者造价软件技术支持可咨询: 1834509648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1 8 24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为 202 1 8 24 09 00 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6.2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人:庆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王爱国

联系电话: 13846728256

招标人:庆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尚华

联系电话: 0455--434230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成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盟科视界 9 2 单元 27 7

编: 1500 00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1067252

箱: cfglhlj2019@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