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中俄跨境智慧物流枢纽及国际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5-10-2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东宁中俄跨境智慧物流枢纽及国际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东宁市
  • 规模: 新建跨境物流产业服务基地,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中俄跨境智慧物流枢纽及国际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项目地点:东宁市 ; 全过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包括预算审核、造价全过程咨询、结算审核)、岩土工程勘察(具体以批复为准) 2.5.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等; 2.5.2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预算审核、造价全过程咨询、结算审核; 2.5.3勘察服务:岩土工程勘察等;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660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3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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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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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4428

东宁中俄跨境智慧物流枢纽及国际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宁中俄跨境智慧物流枢纽及国际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已由 东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发改投资 2025〕32 号 关于东宁中俄跨境智慧物流枢纽及国际商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牡丹江杰航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东宁中俄跨境智慧物流枢纽及国际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东宁中俄跨境智慧物流枢纽及国际商品集散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点:东宁市。

2.3 项目规模:新建跨境物流产业服务基地,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新建物流仓储用房,建筑面积44415平方米,其中,国际商品智慧化分拣中心,建筑面积27945平方米;智能立体仓储中心,建筑面积16470平方米。新建物流调度中心,建筑面积960 平方米。新增场地硬化工程,占地面积47737.61平方米,及附属设施等。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24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招标范围:全过程: 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包括预算审核、造价全过程咨询、结算审核)、 岩土工程 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 (具体以批复为准)

2.5.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等;

2.5.2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预算审核、造价全过程咨询、结算审核

2.5.3勘察服务: 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 等;

2.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660万。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包括预算审核、造价全过程咨询、结算审核):540万、岩土工程勘察: 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应包含造价咨询等业务范围,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3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全过程管理单位。 3.5.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5.5项目团队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5.6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 5 .7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拟派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执业证书;

3. 5 .8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执业资格。 3. 5 .9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其中须含造价师( 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 )。

3.6投标人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7 上述人员中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 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如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承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 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9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 10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 2025年10月 24 16 30 分至 2025年 10 31 16 30分 (北 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11月 14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无开标现场,投标单位远程线上开标。

6.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6.4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7、评标、定标方式

7.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7.2 定标方式,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 2021)5 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修订)通知》牡建政发(2023)64 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 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 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东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话:0453-3683016

标 人:黑龙江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东宁市三岔镇

系 人:吴贤泽

话:13836341001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杰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金港湾17号楼8号门市

邮政编码: 157299

项目联系人:牡丹江杰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话:0453-3743888

电子邮件: jh3754333@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