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检测服务

巴彦县发布时间:2024-03-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检测服务
  • 范围: 2.1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服务工程、其他工程等 ; 完成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质量抽检服务;招标控制价61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3-05 13:21:06
存证哈希值:
12469BAC0C5CFDC7D0C329A6691F197C11282D6963CDD378BB9906DB266C7BF5
区块高度:
28979151

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 哈农复 [ 2024 ] 2 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巴彦县农田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秀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检测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为 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环境保护工程、 科技服务工程、 其他工程等

2.2 服务期 项目开工后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服务内容 及控制价 完成 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质量 抽检 服务;招标控制价 61 万元。

2.4 项目服务地点: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项目区。

3 、投标人 投标 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要求潜在投标人须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水 利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 甲级 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检测能力 拟派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

3.2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的不允许投标。提供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

2 )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投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 )投标人不得在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对 2021 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 [2023]214 号”文件的通报名单中

3.3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4 3 6 0 时至 2024 3 12 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3 28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开标时间为 2024 3 28 9 00 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 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话: 0451-56058577

人: 巴彦县农田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人: 范先生

话: 0451-5752128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秀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 于工

话: 13059010611

电子邮箱: 13059010611 @ 163 .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