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安工程

巴彦县发布时间:2025-07-03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安工程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
  • 规模: 厂区总用地面积:60000平方米,其中:一期用地面积40210.51平方米,预留二期用地面积19789.46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安工程 2.2本项目建设规模:厂区总用地面积:60000平方米,其中:一期用地面积40210.51平方米,预留二期用地面积19789.46平方米 ; 建筑工程部分: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向外1米以内的全部建(构)筑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 (1)主厂房、引风机室、烟气在线检测室、烟囱基础及预埋、上料坡道; (2)综合水泵房、污水处理站、封闭式火炬、通风冷却塔、生产/消防水池、氨水罐区、油罐区、飞灰养护车间; (3)地磅基础、地磅房/污水在线检测室、事故油池、门卫室/消防控制室、初期雨水提升泵站(含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提升泵站(含雨水收集池)、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在线监测巴歇尔槽、排污降温池、环境监测井、室内给排水; (4)消防、采暖通风、电气照明、电气(通风、防雷、电气预埋)、仪控(火灾报警、电话网络、门禁安防、工业电视监控); (5)综合管架、厂区道路(含物流、人流通道红线外至场外道路的连接路和排水沟)、全厂综合管网; 具体工程范围及接口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6-12 14:06:22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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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9978374

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安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0112G25060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改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新能源 [2022]779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来自 20 %企业自有, 8 0%由企业向银行借款。招标人为巴彦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的主体建筑安装 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名称:巴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体建安工程

2. 2本项目建设规模

厂区总用地面积: 60000平方米,其中:一期用地面积40210.51平方米,预留二期用地面积19789.46平方米。

全厂总建筑面积: 17251.26 平方米

主厂房总建筑面积: 12501.09平方米

单锅筒自然循环余热锅炉: 日额定蒸发量 31.1t/h(450℃,6.4MPa)的余热锅炉,立式结构,给水温度140℃,排烟温度180℃~210℃。

烟气净化处理线:采用 “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系统+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的烟气净化工艺。

发电机

发电机类型:自动励磁风冷式

数量: 1台,与汽轮机配套

转速: 3000r/min

额定电压: 10500V

频率: 50Hz

励磁方式:微机双通道自并励有刷励磁系统

电机冷却方式:密闭循环空气冷却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

2. 4 计划工期:

主体建安工程建设总工期 550日历天(包含1个冬歇期:11月15日至次年04月15日),计划于2025年06月30日开工(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6年8月30日实现进垃圾;2026年12月30日完成全厂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全厂移交试生产。

以上工期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 5 质量标准 :合格标准;

2. 6 招标范围:

建筑工程部分: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向外 1米以内的全部建(构)筑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

(1) 主厂房、引风机室、烟气在线检测室、烟囱基础及预埋、上料坡道

(2) 综合水泵房、污水处理站、封闭式火炬、通风冷却塔、生产 /消防水池、氨水罐区、油罐区、飞灰养护车间

(3) 地磅基础、地磅房 /污水在线检测室、事故油池、门卫室/消防控制室、初期雨水提升泵站(含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提升泵站(含雨水收集池)、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在线监测巴歇尔槽、排污降温池、环境监测井、室内给排水

(4) 消防、采暖通风、电气照明、电气(通风、防雷、电气预埋)、仪控(火灾报警、电话网络、门禁安防、工业电视监控)

(5) 综合管架、厂区道路(含物流、人流通道红线外至场外道路的连接路和排水沟)、全厂综合管网

具体工程范围及接口详见 技术规范书 附件 23 《工作范围及分界、接口》。

安装工程部分:本期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系统安装工程均由投标人负责接货、代保管、安装(由招标人委托供货商安装、调试的设备、系统,投标人负责接货、代保管),所有接口均由投标人负责。

包含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 技术 范书 全部内容。

2. 7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05180927.8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提供 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 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或建筑工程一级 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所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提供 3 个月( 20 25 01 月至 202 5 03 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 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 无安全事故证明 格式自拟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或执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书或执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注: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中标后在施工现场管理系统锁定管理。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等无需提供岗位证书,可按要求由其他人员兼任。带*的人员可以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

3. 4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工程移交生产时间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承建过一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或单炉不低于400t/d机械炉排炉垃圾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投运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及移交生产证明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证明文件需清晰体现工程移交生产时间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承包范围、项目规模。如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移交生产证明书均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可提供用户方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3.5 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至少承接过一个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或单炉不低于400t/d机械炉排炉垃圾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投运业绩,并且在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及移交生产证明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证明文件应能体现工程名称、承包范围、项目规模、项目经理姓名、职务等内容。如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移交生产证明书均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可提供用户方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

重要提示: 1、单炉不低于400t/d机械炉排炉垃圾发电厂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投运业绩证明文件中需清晰体现锅炉炉型为机械炉排炉,无法清晰体现锅炉炉型或锅炉炉型非机械炉排炉的不符合要求;2、如为联合体业绩,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需清晰体现投标人负责工作包含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作,无法清晰体现工作内容或工作内容非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作的不符合要求。

3. 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网站黑名单 ;( 投标人 提供网站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3.7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所承担工程在近一年内没有发生过一般级别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级别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级别及以上质量事故责任记录,以及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9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 202 5年06月 12日17时 00 分至 202 5年06月28日17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同下面开标时间。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开标时间及方式: 202 5 07 03日 08 3 0 分,本项目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 其他事项

6. 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2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 号)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51-57522242

人:巴彦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复生街和谐家园小区 12号楼自东向西一层3号

人:崔先生 /班先生

联系电话: 13560740321/1594798593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招商贝肯山五期 1栋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0451-86232888

邮箱: rihuizhaobiao888@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