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绥化市市民健身中心滑冰馆项目配电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绥化市迎宾路北,科研路东
- 规模: 建设建筑面积为368.6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4米,框架结构,配电用房一座及配电房到滑冰馆主体专用电缆沟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市民健身中心(滑冰馆)项目配电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绥化市迎宾路北,科研路东;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建筑面积为368.6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4米,框架结构,配电用房一座及配电房到滑冰馆主体专用电缆沟 ; 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供电公司报验、各分项试验至送电运行等内容并依据设计内容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采购、运输供货、产品试验、安装施工、检验验收、售后服务及其他为保证符合招标人要求而提供的必要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8-06
项目详情
绥化市市民健身中心(滑冰馆)项目配电房项目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2300000001003074
1.招
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市民健身中心(滑冰馆)项目配电房项目
工程总承包
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绥发改【
2019】2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体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市民健身中心(滑冰馆)项目配电房项目
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绥化市迎宾路北,科研路东;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建筑面积为368.6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5.4米,框架结构,配电用房一座及配电房到滑冰馆主体专用电缆沟。配电房内设置6台1000KVA变压器及高、低压供电系统,其中3台为主供电源,3台为备用电源。供电方式为双电源,每路均为10KV供电,计量设备为2套,每路电源单独计量。
2.4
承包方式
:采购与施工总承包方式
2.5招标控制价:13262831.23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
10
月
30
日,计划总工期
8
2日历天。
2.
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8
招标范围: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供电公司报验、各分项试验至送电运行等内容
并依据设计内容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采购、运输供货、产品试验、安装施工、检验验收、售后服务及其他为保证符合招标人要求而提供的必要工作。
(含:
① 配电房主体结构、建筑及其附属工程的设备、材料、施工等;② 配电房内设备基础、高低压电气设备、电缆供货及安装等;③ 配电房至体育场馆配电间处的电缆沟及部分0.4kV电缆的采购、施工等;④ 配电房内采暖、通风、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
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
标段
。
3.投标
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
项目
经理
须
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或
机电
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1年04月至2021年06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
(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
土建施工项目负责人
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机电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安全员须具备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
1人,具备机电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按照项目经理专业可以同时兼任土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机电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相关专业人员。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
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为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
“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
组成单位进行
“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
15
日
17
时
3
0分至2021年7月
22
日
17
时
3
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8月
6
日
09时00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
方式
开标时间为
2021年08月
6
日
09时00分。
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1.58.199.11:8605/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
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
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9.投标
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10.其
他
10.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
经理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注: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内成员的信誉证明材料。
10.2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
项目经理
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注: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内成员的信誉证明材料。
10
.
3本项目将按照
《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
(建市〔
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
管理人员及
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
.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
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绥化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招
标
人:绥化市体育局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迎宾路
2号
联系人:
刘葳
电话:
0455-8278838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
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4栋南门一楼
联
系
人:
商必成
电
话:
0451-58628633
E-mail:hcbyhr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