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五福堂总排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施工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青冈县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五福堂总排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 项目地址: 青冈县五福堂总排干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辖区内
- 规模: 建设5.83km河道两岸生态缓冲带工程;临河5家企业排水渠建设汇水支流水质净化人工湿地工程5处,工程总面积17000m2;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1处,湿地总面积4.75万m2;在五福堂总排干在园区入境与出境处分别建设2套水质监测设施,水质指标为pH、温度、溶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可实现实时在线检测及数据传输
- 范围: 2.1项目名称:青冈县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五福堂总排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青冈县五福堂总排干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辖区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5.83km河道两岸生态缓冲带工程;临河5家企业排水渠建设汇水支流水质净化人工湿地工程5处,工程总面积17000m2;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1处,湿地总面积4.75万m2;在五福堂总排干在园区入境与出境处分别建设2套水质监测设施,水质指标为pH、温度、溶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可实现实时在线检测及数据传输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青冈县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五福堂总排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施工一、二、三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26
项目详情
青冈县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五福堂总排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L0000G240520001001
1、招标条件
青冈
县
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五福堂总排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已由
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冈县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五福堂总排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青发改字
【
202
3
】
22
号)文件批准
建设
,建设资金
来自政府投资
,
招标人
为
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
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钰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青冈
县
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五福堂总排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 青冈县五福堂总排干青冈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辖区内
2.
3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
5.83km河道两岸生态缓冲带工程;临河5家企业排水渠建设汇水支流水质净化人工湿地工程5处,工程总面积17000m2;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1处,湿地总面积4.75万m2;在五福堂总排干在园区入境与出境处分别建设2套水质监测设施,水质指标为pH、温度、溶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可实现实时在线检测及数据传输。水质在线监测平台1套,接收并展示水质监测设施的数据。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
4
年
6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
25
年
6
月
25
日
,共
365
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5质量
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
青冈
县
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五福堂总排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共划分为
四
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施工一、二、三标段,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如发生潜在投标人兼投情况,以标段号先后顺序排列为准,标段排列在前的为有效投标,兼投的排列在后的标段将被否决)。
2.8招标控制价
:
第一标段:
24,130,348.91
第二标段:
26,229,214.61
第三标段:
26,982,385.7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
3.1
.1
投标人
应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3.1.2
投标人应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含
三
级)及其以上资质
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含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3.1.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
;
3.2.1
项目
经理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
(含
二
级
)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安全考核B证)
,
证企相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项目经理需提供近三个月(
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2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
财务要求:
提供近
3
年(
2021~2023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
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
http://wenshu.court.gov.cn/
)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和承诺函为准)
3.
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
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
4
年
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5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
2024年6月12日09时00分
。
5.
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5.
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该
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
202
4
年
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
.1
踏勘现场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
7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0455-
3247504
招标人:
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孟先生
电
话:
0455-322439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钰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
583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14745140528
电子邮箱:
yzzhaobiao001@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