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宾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第三方服务
- 项目地址: 宾县糖坊镇太平村
- 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5万亩,全部为旱田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项目竣工
- 范围: 2.1项目名称:宾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第三方服务 2.2建设地点:宾县糖坊镇太平村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5万亩,全部为旱田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项目竣工 ; 2.6.1第三方服务项目: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管理服务,造价人员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审核报告;项目完工后组织专家进行县级验收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5
项目详情
宾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建)第三方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L0107G2403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
关于宾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的批复
》
(哈农复【
2024】1号)
文件
批复
,资金来源为
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宾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宾县农业农村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第三方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宾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新建)第三方服务
2.2建设
地点:
宾县糖坊镇太平村
2.3建设规模
: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2.5万亩,全部为旱田
2.4
服务
期限
:
自签
订合同
之日
至
项目竣工
。
2.5质量标准:达到
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
2.6招标范围:
2.6.1第三方服务项目: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管理服务,造价人员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
结
算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审核报告;项目完工后组织专家进行县级验收。
2.6.2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对项目决算进行财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117.33万元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的投标人,会计师事务所为联合体成员)的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具有(或联合体成员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投标人项目组成员中至少具有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注册会计师;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
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网址、查询账号、密码或条形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无效。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09日1
7时00分(
北
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
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2024年03月2
5
日
0
8
时
30分
;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
https://hrbggzy.harbin.gov.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宾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451-58607178
招标人:宾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宾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451-5798370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金融企业总部
C座7层
联
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851557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