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拜泉县地表水资源评价与综合规划项目
- 范围: 完成拜泉县地表水资源评价与综合规划工作,并编制四本报告,包括《拜泉县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报告》、《拜泉县地表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拜泉县地表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报告》、《拜泉县地表水资源配置方案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5
项目详情
拜泉县地表水资源评价与综合规划项目 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项目已由 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华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为进一步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保障拜泉县水资源合理利用,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支撑科学决策。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资料收集及现场调研,挖掘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形成水资源开发利用报告。通过分析县域水资源变化趋势和禀赋条件,形成地表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通过分析县域水资源承载负荷成果、超载情况、超载原因与发展趋势,提出水资源管控措施建议,形成地表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报告。综合分析水资源情况,形成水资源配置方案。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项目名称为拜泉县地表水资源评价与综合规划项目;
工作任务 : 完成拜泉县地表水资源评价与综合规划工作,并编制四本报告,包括《拜泉县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报告》、《拜泉县地表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拜泉县地表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报告》、《拜泉县地表水资源配置方案》。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3、投标人 投标 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3.2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 负责人 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的不允许投标。提供“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5年6月5日0时至2025年6月10日 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6月25日 9时00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开标时间为 2025年6月25日 9 时 00 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 不 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质勘查院
电 话: 13946298199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费工
电 话: 18003621669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华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 工
电 话: 18745038929
电子邮箱:
hw450389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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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