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宝清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 项目地址: 宝清县七星泡镇西太村
- 规模: 宝清县七星泡镇西太村、青原镇庆东村,排污管线,配套建设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建设钢筋混凝土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地点:宝清县七星泡镇西太村、青原镇庆东村; 2.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宝清县七星泡镇西太村、青原镇庆东村,排污管线,配套建设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建设钢筋混凝土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05
项目详情
宝清县
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SG0702G23081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
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第一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农业农村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宝清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地点:宝清县七星泡镇西太村、青原镇庆东村;
2.4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宝清县七星泡镇西太村、青原镇庆东村,排污管线,配套建设钢筋混凝土检查井,建设钢筋混凝土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30日,共计8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2.9招标控制价:11840514.17元。
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拟派的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须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备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社保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资格。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
1)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选择:“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之日);
(
3)投标人须承诺自参加本项目投标之日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行为,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行为,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经理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17时00分至2023年8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5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7.2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宝清县人民政府
电话:
18045697157
招标人: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双鸭山市宝清县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
0469-51667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景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
16号联兴大厦208室
联系人:邢先生
电话:
0451-8105011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