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双鸭山市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二马路罩面东平行路至春晖广场段工程等3项维修工程
- 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城路及三马路罩面:起点文化宫,终点东平行路,车行道长560米、宽20米,改造后按20%道路面积重做沥青砼车行道结构,80%道路罩5厘米厚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更换双侧35*15厘米花岗岩路边石,双侧人行道每侧宽1.5-2米,重新更换彩色道板砖人行道6厘米+3厘米厚结构,完善道路雨水,重做道路标线;春城路罩面:春城路罩面工程,从文化宫(新城路)至南海路段长700米,沥青砼路面,车行道宽22米,改造后按20%道路面积重做沥青砼车行道结构,80%道路罩5厘米厚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完善道路雨水,重做道路标线,春城路北侧人民广场至新城路段铺装砼大板;二马路罩面:从春晖广场至东平行路段长1400米,沥青砼路面,车行道宽12米,改造后按50%道路面积重做沥青砼车行道结构,50%道路罩5厘米厚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重做双侧人行道彩色道板砖,人行道每侧宽3.5米,结构6+18厘米厚,完善道路雨水,重做道路标线 ;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06
项目详情
双鸭山市
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二马路罩面(东平行路至春晖广场段)工程等3项维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申请双鸭山市
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二马路罩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双发改发〔2023〕9
6
号
、
《关于申请双鸭山市
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春城路罩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双发改发〔2023〕9
7
号
、
《关于申请双鸭山市
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新城路及三马路罩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双发改发〔2023〕9
8
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城路及三马路罩面:起点文化宫,终点东平行路,车行道长560米、宽20米,改造后按20%道路面积重做沥青砼车行道结构,80%道路罩5厘米厚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更换双侧35*15厘米花岗岩路边石,双侧人行道每侧宽1.5-2米,重新更换彩色道板砖人行道6厘米+3厘米厚结构,完善道路雨水,重做道路标线;春城路罩面:春城路罩面工程,从文化宫(新城路)至南海路段长700米,沥青砼路面,车行道宽22米,改造后按20%道路面积重做沥青砼车行道结构,80%道路罩5厘米厚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完善道路雨水,重做道路标线,春城路北侧人民广场至新城路段铺装砼大板;二马路罩面:从春晖广场至东平行路段长1400米,沥青砼路面,车行道宽12米,改造后按50%道路面积重做沥青砼车行道结构,50%道路罩5厘米厚改性沥青混凝土罩面,重做双侧人行道彩色道板砖,人行道每侧宽3.5米,结构6+18厘米厚,完善道路雨水,重做道路标线。(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控制价为:
9,812,280.81
元。
2.2计划工期
77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
9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
3
年
11
月
30
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3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实际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含
三
级)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
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1名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
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1名市政施工员
(工长)的岗位证书、
1名市政质量员
(质检员)的岗位证书、
1名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
注:
项目管理机构中的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中标后在施工现场管理系统锁定管理。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等无需提供岗位证书,可按要求由其他人员兼任。带
*的人员可以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
2019〕18号)文件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www.court.gov.cn)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资格。
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
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组成员近
3个月
(
202
3
年
0
5
月至
202
3
年
0
7
月
)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
证明(
提供社保锁或网上可查询网址,如提供网址查询不到,视为无效
)、劳动合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
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3
年
08
月
15
日
10
时
00分至 202
3
年
08
月
22
日
10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 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
0
元
/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
202
3
年
08
月
22
日
10
时
00分
前通过下载方式获取工程量清单。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
202
3
年
0
9
月
06
日
09时00分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按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过程中减少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双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时,提交相关佐证信誉材料,投保保证金不得
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1%收取且不能高于40万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为
9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时。(如因投标人未在
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执行。(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6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
:
202
3
年
0
9
月
06
日
09时00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
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
79号
联系电话:
0469-4285016
招
标
人: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冷库小区
12#楼
联
系
人:
张
先生
电
话:
18846997619
招标代理机构: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邮
编:155100
联
系
人:
赵
先生
电
话:
13019044333
电子邮件:
7303213
@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