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经十七一环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5-01-1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经十七一环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
  • 规模: 新建道路1条(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经十七一环路),起点位于经十七一环路与经十五路的平面交叉处,终点位于经十七一环路与经十七路平面交叉处,全长为502.43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红线宽度24米,包含道路、园林、雨水及照明等项目 2.4计划工期: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范围: 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经十七环路,起点位于经十七一环路与经十五路的平面交叉处,终点位于经十七一环路与经十七路平面交叉处,全长为502.437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包含道路、园林、雨水及照明等项目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2-10 19:05:58
存证哈希值:
B1CB64A8253E0E1BA31E57C40F94D590CEFD027D7D93556586CFEF8C7F8999A7
区块高度:
4828506

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经十七一环路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经十七一环路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茄子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茄发改 [202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七台河市开发区(园区)发展建设管委会茄子河区园区工作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经十七一环路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 江河融合绿色 智造 产业园区

2.3建设规模: 新建道路 1条( 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经十七 环路 ,起点位于经十七一环路与经十五路的平面交叉处,终点位于经十七 环路与经十七路平面交叉处,全长为 502.437米,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 30km/h, 道路红线宽度 24米,包含道路、园林、雨水及照明等项目

2.4计划工期: 两年,具体以签订合同 为准。 (含设计、施工)

2.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交付使用以及后期维保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2.6.2工程施工: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1076.364485万元 ,其中:其中设计投标限价:20.826万元;施工投标 1055 . 5384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 以下 资质 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 2 设计资质,具备下列三项资质要求中任意一项: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 行业工程设计 级及以上资质;

3) 工程设计 市政 行业( 道路 工程)专业 及以上资质。

3.1. 3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1人: 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执业资格;近 3个月(2024年 10 月至 2024年 12 月) 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总负责人 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 作。

2)设计负责人1人, 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执业资格;近 3个月(2024年 10 月至 2024年 12 月) 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施工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证),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近3个月(2024年 10 月至 2024年 12 月) 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派施工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提供承诺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 中标人 应当将 项目班子 人员信息上传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系统 并参与考勤 ,具体考勤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 2个。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 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01 19 17 30 分至 2025 01 24 17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02 10 09 00 北京时间)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起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5 02 10 09 00 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 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 97号) 。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他

9.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

七台河市住建局举报电话: 0464-294391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七台河市开发区(园区)发展建设管委会茄子河区园区工作办公室

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联顺制药办公楼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84644504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城星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风华街

联系人: 张先生

话: 13846449618

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七台河市 桃山区学府街 83号

话: 0464- 2943911

期: 2025 01 1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