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小五站镇污水处理工程(第二标段)

勃利县发布时间:2021-09-0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勃利县小五站镇污水处理工程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勃利县小五站镇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小五站镇北侧1000米
  • 范围: 完成该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维护等工作
  • 概况: 2.1项目名称:勃利县小五站镇污水处理工程(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勃利县小五站镇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小五站镇北侧1000米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9-2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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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309012109050203

项目编号: SG0901G210 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勃利县小五站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勃发改字 [2021]1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国家一般债券 。项目业主为 勃利县小五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迈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勃利县小五站镇污水处理工程 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勃利县小五站镇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小五站镇北侧1000米。

2.3最高投标限价 714.16 万元

2.4建设内容: 占地面积 28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743.03 平方米 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检查井 200座,污水管线9000米。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总工期: 90 日历天;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招标范围:完成该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预算编制、 竣工图编制、 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维护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采购部分(含安装、调试)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等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2.9本项目 划分 两个 标段 各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第二标段:管网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资质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小型)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

(4) 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 经理 。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 经理 参加。

以上人员中的 项目 负责人须提近 3个月(2020年10月-2020年12月)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③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各方以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为准;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5 信用要求:

3. 5 .1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对本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5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5 .3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 6 投标人需提供( 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新办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与的投标人,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9月 7 8 00分至2021年9月 14 8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9月 29 14时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 2021年9月 29 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下载方式获取资料。

6.4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 《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6.5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6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视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必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10.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投标保证金

11.1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1.2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11.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12.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话: 0464-8538137

标 人:勃利县小五站镇人民政府

系 人:李先生

话:132849688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迈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孔女士

话:0464-2953118

电子邮件: 98503618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