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9-1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哈尔滨商业大学以北,学海街东侧地块
  • 规模: 新建黑龙江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1座、发热门诊1座,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黑龙江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包括项目报批报建、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配合审计、其他管理等,直至通过全面竣工验收后移交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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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3-09-15 09:32:24
存证哈希值:
CC06CEDC51F6EF893D8BF891231CA1CC923AAAEA175926D9B855269546574B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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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101G2309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哈尔滨商业大学以北,学海街东侧地块。 2.3建设规模:新建黑龙江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1座、发热门诊1座,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暂定2023年10月15日-2025年9月30日,共717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黑龙江省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包括项目报批报建、合同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配合审计、其他管理等,直至通过全面竣工验收后移交。 2.6.2工程监理: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开展监理工作,包含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3造价咨询:主要包括项目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审核、招标控制价的审核、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和建议、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工程洽商及索赔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配合甲方进行认质认价等相关工作。 2.7最高投标限价:423.03万元,(项目管理130.9万元,工程监理185.09万元,造价咨询107.0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本项目接受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2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职称证书; 3.3.3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3.4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也予以认可)。 3.3.5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上述人员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6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项目总负责人(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各成员)、项目总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5.3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1 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9月15日17时00分至2023年09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3 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 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9.4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和受理投诉部门: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51-58799237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41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451-5565308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七大道234号 邮编:15001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546457529 电子邮箱:h1jlygs@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