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黑龙江省杂技团有限公司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南岗区发布时间:2026-03-1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黑龙江省杂技团有限公司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康宁路133号
  • 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旨在对黑龙江省杂技团有限公司现有主楼、庭院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黑龙江省杂技团有限公司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康宁路133号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3-18 16:53:30
存证哈希值:
2D508AA95A1FD892DA37E4B5204B4DC066D28C3B6141308CDE245898606D7BC0
区块高度:
19613275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黑龙江省杂技团有限公司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100G2603170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黑龙江省杂技团有限公司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 (项目名称)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杂技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文旅产业专项发展资金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黑龙江省杂技团有限公司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 康宁路 133号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旨在对黑龙江省杂技团有限公司现有主楼、庭院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建用地,主要在原有建筑红线范围内对现有老旧建筑进行维修、改造。 维修改造主楼占地面积约18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并有配套食堂、浴室、锅炉房等房产占地约104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42平方米,均属预制板砖混结构。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4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 2026 年 10 30 日,共 194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 最高投标限价 :9021828.33

2.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3.1.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

3.2.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3 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 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2025年6月-2026年2月)期间任意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 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 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 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3.4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 ”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 公布的数据为准。)

3.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6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6年3月18日20 时 00分至 2026年3月23 日 20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 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年 4 8 9 30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 2026年 4 8 9 30

7.3 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2 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 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 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4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

话:0451-84518543

黑龙江省杂技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康宁路 133号

人: 刘博

话: 15245018188

招标代理机构: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 248号吉星小区三期工程11栋(金地大厦)19层1号

项目负责人:杨东升

人: 杨东升

话: 17884020213

箱: hljzy2025@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