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五一沟、永丰沟、永东沟、长安沟、德安沟、综合沟治理工程项目勘测设计

鸡东县发布时间:2024-05-0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五一沟永丰东沟长安沟德安沟综合沟治理工程项目勘测设计
  • 项目地址: 鸡西市鸡东县
  • 范围: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五一沟、永丰沟、永东沟、长安沟、德安沟、综合沟治理工程项目勘测设计及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五一沟、永丰沟、永东沟、长安沟、德安沟、综合沟治理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相关设计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3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5-09 18:41:09
存证哈希值:
C0A0753EAB191BFB7DEB78E6862AE0FBB1C3F2CDEDE02CA2567FFA8CE7D809C4
区块高度:
30278670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五一沟、永丰沟、永东沟、长安沟、德安沟、综合沟治理工程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五一沟、永丰沟、永东沟、长安沟、德安沟、综合沟治理工程项目勘测设计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鸡东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穗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 SAXMGL-JD-2401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地点: 鸡西市鸡东县

2.2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及省市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范围: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五一沟、永丰沟、永东沟、长安沟、德安沟、综合沟治理工程项目勘测设计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五一沟、永丰沟、永东沟、长安沟、德安沟、综合沟治理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5 招标 内容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及相关设计服务。

2.6 招标控制价: 批复相应费用的 100% (勘测设计费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均按此控制价执行)。

3 服务周期 初步安排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所有设计成果并通过技术审查。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05 10 0 时至 2024 05 15 0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05 30 09 00 ,开标时间为 2024 05 30 09 00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鸡东县水务局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467-5575507

招标人: 鸡东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467-559173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穗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18846081727

电子邮箱: suiangongcheng@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