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青正阳矿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城子河区长青乡
- 规模: 项目位于城子河区长青乡,道路分为五段
- 范围: 本项目路线总长度6Km的公路建设。第一段为长青至正阳矿大门段,三级公路,长4.493Km;第二段为正阳矿机电科大门至孝友医院段,四级公路,长0.416Km;第三段为农商行至正阳邮局段,三级公路,长0.097Km;第四段为正阳新区至教堂段,四级公路,长0.642Km;第五段为教堂至终点段,四级公路,长0.352Km。新建涵洞4道。(具体内容
项目详情
长青
-正阳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AZXG2023-0006
1.
招标条件
长青
-正阳矿建设项目已由鸡西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城子河区2022年长青乡至和平村、2023年和平村至和平村五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调整实施的请示(鸡交呈【2023】128号)、
鸡西
市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
长青
-正阳矿建设项目一阶段
施工图设计
及预算
的批复》
鸡
交
政发
【
2023
】
182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
国家补贴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青
-正阳矿建设项目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城子河区长青乡,道路分为五段。本项目路线总长度6Km的公路建设。第一段为长青至正阳矿大门段,三级公路,长4.493Km;第二段为正阳矿机电科大门至孝友医院段,四级公路,长0.416Km;第三段为农商行至正阳邮局段,三级公路,长0.097Km;第四段为正阳新区至教堂段,四级公路,长0.642Km;第五段为教堂至终点段,四级公路,长0.352Km。新建涵洞4道。(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工程量以清单为准)
。
2.2
建设地点:
城子河区长青乡
。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工程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
标段
|
乡镇
|
路线
里程
(km)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A1
|
长青乡
|
6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10639706
|
主要工程内容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
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9
月
23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15
日,计划工期:
54
日历天。
备注: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6
质量要求:
公路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2.
7
安全目标: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财务要求:
(
1)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2)营运资金(2022年度流动资产-2022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标段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提供社保缴费日期在
2023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
人员
除外,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
注:(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
程等专业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
允许转包和分包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在
“信用中国
”
网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
项目投标。
3.6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1
年度公
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级的投标人投标。
3.8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3年08月25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30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
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
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4.2
投标人未按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详见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
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
09
日
18
日
09时00分
(
即开标时间
)
,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
(
报价文件
)
上传至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开标时间
:
2023年
09
日
18
日
09时00分
,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
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代替。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
: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开标地点
:线上开标
评审地点: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
3日,公示内容包括:
(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
联系方式
监督人:
王先生
联系人:
17804671303
电
话:
0467-2664206
招标人: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街道花园委(第二办公区)
联系人:
毕晶
电
话:
0467-2305915
招标代理:
黑龙江琮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
6-6号3层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 电话 : 0451-8569756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