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东路照明项目

加格达奇区发布时间:2023-08-2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东路照明项目
  • 项目地址: 加格达奇区朝阳东路21栋楼房及卫东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4栋楼房
  • 规模: 主要对沿街楼房亮化共计25栋楼房,包括对朝阳东路21栋沿街楼房及卫东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4栋楼房进行亮化
  • 范围: 主要对沿街楼房亮化共计25栋楼房,包括对朝阳东路21栋沿街楼房及卫东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4栋楼房进行亮化 ; 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0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8-11 22:01:50
存证哈希值:
02FEACF4EA9A5FEA5B1BFDA55BE6A40177A65D953503475B123B7B3650893976
区块高度:
20950107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东路照明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1301G23081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东路照明项目 已由加格达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加发改字〔 2023〕150号 文件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地方政府自筹 招标人为 加格达奇区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东路照明项目

2.2建设 规模 内容 :主要对沿街楼房亮化共计 25栋楼房,包括对朝阳东路21栋沿街楼房及卫东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4栋楼房进行亮化

2.3建设地点: 加格达奇区 朝阳东路 21栋楼房及卫东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4栋楼房

2.4计划工期: 56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9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日。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 404.65万元 。其中: 设计费用: 10.03万元; 工程费 用: 394.62万元( 包含 工程施工、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 )。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 设备购置、 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还须 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担任过类似业绩经理,由设计负责人担任总承包经理提供相关设计合同;由施工负责人担任总承包经理提供相关施工合同;担任总承包经理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现阶段不存在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3.4 设计负责人须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电气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 ,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 配备: 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 市政 工程相关专业 及以上职称 证书 1 人,施工员(岗位证书) 1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1人,质量员(岗位证书)1人 标准员 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 可兼任的岗位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3〕2号 )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3.7施工或者设计的专业负责人可以由资格相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8 工程总承包经理、 设计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 3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以查询截图为准。(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劳动合同;如人员入职不足 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3年7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9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7月1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 止)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成立公司不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查询到投标截止日之前,提供查询截图) 3.10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1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3年8月12日09时00分至2023年8月18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未按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3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9月1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 方式 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3年9月1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6.3 开标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 501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9. 电子招投标

9.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潜在投标人应使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苗东旭

联系方式: 0457-2136599

人: 加格达奇区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址:加格达奇区

人: 孙先生

话: 0457—6111179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办公地址:加格达奇区金马滨河花园正门 37 号商服

人: 毛女士

话: 1980457076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