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大兴安岭供电公司特种车辆车库项目

大兴安岭地区发布时间:2025-07-0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国网黑龙江大兴安岭供电公司特种车辆车库项目
  • 项目地址: 加格达奇区曙光街道光华路南侧
  • 规模: 建筑面积约905.53平方米,本项目地上1层,其中:含特种车辆车库10间,库房一间,无人机库两间
  • 范围: 建筑面积约905.53平方米,本项目地上1层,其中:含特种车辆车库10间,库房一间,无人机库两间。层高6.6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7-01 11:15:1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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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0672793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1301G25062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网黑龙江大兴安岭供电公司特种车辆车库项目 已由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后勤保障部 黑电后勤部【 2024】28号 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国网黑龙江大兴安岭供电公司特种车辆车库项目

2.2建设地点: 加格达奇区曙光街道光华路南侧、国家电网北侧。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筑面积约 905.53平方米,本项目地上1层,其中:含特种车辆车库10间,库房一间,无人机库两间。层高6.6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15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3604275.1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 非法人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且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 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技术负责人 1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 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质量员 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安全员1人、标准员1 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财务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 有效的 3年(20 22 年、 202 3 年、 202 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 20 22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 4 12 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 4 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1)投标人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 2022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 )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截图 为准) 成立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2)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 2022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截图 为准) 成立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投标人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 2022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 )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截图 为准 成立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 5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近三年(2022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成立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初步设计概算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 5 07 02 09 00分至202 5 07 09 09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5 07 23 0 9 00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及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202 5 07 23 0 9 00 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苗先生 联系方式: 0457-2136599

招标单位: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兴安岭供电公司

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气象局西侧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57-2742187

代理机构:黑龙江尚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康顺街 2号5层

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135988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