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施工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9-0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与中源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总用地面积31537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与中源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总用地面积31537平方米 ; 完成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及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2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9-05 17:07:24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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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1819551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FJSG0101G23090400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施工 己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发改社会【 2023】1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预算内投资和省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项目 名称: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与中源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总用地面积 31537 平方米。

2.3建设规模:新建建筑 10 座,总建筑面积 42279平方米。

2.4计划工期: 2023 09 30 日至 2025 09 30 日,共 731 日历天 (上述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完成场地准备及 临时设施 及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包含场地准备及 临时设施 费, 应根据实际工程量 据实结算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206247079.41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含 级)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 个月( 2023年05月 至 2023年07月 )的社保记录,(应提供社保证明 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 .3 投标人 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黑建规〔 202 3 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 管理 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投标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3 09 05 17 00 分至 2023 09 12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 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09 26 08 30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 2023 09 26 08 30

7.3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采取商务 标、 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 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发布。

10. 其他

10.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 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相关信用信誉内容:

1)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18.7.239.172: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或通报未解除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第二批信用修复情况的通报》(哈住建发【2023】228号)文件规定,综合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整改结果的通知》文件,在未整改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16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在责令期限整改企业名单内的施工企业且未整改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1 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 行政监督 受理投诉单位 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51-58799236

招标人: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 40号

联系人: 李发滨

话: 0451-55153695

期: 2023 09 05

招标代理机构: 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3517号星光耀广场二期A座 9层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451-82291520

期: 2023 09 05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