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0509G230518001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心街(同阳路至同源路)路段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大同区发布时间:2023-05-2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心街同阳路至同源路路段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大同区主城区
  • 规模: 同心街(同阳路至同源路)路段整体改造,路面全长568米,宽10米,两侧人行道各3米,(含路面下雨水连接管及雨水口等
  • 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同区主城区 2.工程规模:同心街(同阳路至同源路)路段整体改造,路面全长568米,宽10米,两侧人行道各3米,(含路面下雨水连接管及雨水口等)。拆除既有破损路面及基础,新建路面及基础,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行车路面,拆除两侧破损人行道板后碾压原基层后新建人行道结构等。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5-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6-14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心街(同阳路至同源路)路段改造项目 已经由以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大庆市大同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心街(同阳路至同源路)路段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大同区主城区

2.工程规模: 同心街(同阳路至同源路)路段整体改造,路面全长568米,宽10米,两侧人行道各3米,(含路面下雨水连接管及雨水口等)。拆除既有破损路面及基础,新建路面及基础,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行车路面,拆除两侧破损人行道板后碾压原基层后新建人行道结构等。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期(天)

招标控制价(万元)

SZSG0509G230518001001001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心街(同阳路至同源路)路段改造项目

同心街(同阳路至同源路)路段整体改造,路面全长568米,宽10米,两侧人行道各3米,(含路面下雨水连接管及雨水口等)。拆除既有破损路面及基础,新建路面及基础,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行车路面,拆除两侧破损人行道板后碾压原基层后新建人行道结构等。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023年06月20日

2023年08月31日

72

257.7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2、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 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执行。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黑建规范[2020]8 号) 文件及招标文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 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 ,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 2)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 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 3) 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 年龄不能超过 65 周岁。 4、其他要求: ( 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证件。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黑建规范[2020]8 号) 文件及招标文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规定, 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 只填写人员数量, 不填写人员姓名) 。 中标公示期间, 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黑建规范[2020]8 号) 文件要求的,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保证金不予退还。 (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 指基本养老保险)的承诺书,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3)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 承诺书格式自拟,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4) 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全部成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含)起))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出具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 承诺书格式自拟,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6)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施工过程实施工地现场刷脸考核制度,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二分之一、累计两次不参加工程重要例会等行为将视为挂靠行为。 ( 7)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其它条件: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6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zx.daqing.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2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转账、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因银行转账到账时间可能存在延迟,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交纳。 (二)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进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房建市政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要求执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三)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09.152.208//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市大同区市政设施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同心街4号

招标人邮编:163515

招标人联系人: 郝德斌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59-8888705

招标人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泰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巴山街98号

代理邮编:150000

代理联系人: 冯先生

代理联系电话: 0451-59168777

代理邮箱: taitianzhaobiao@163.com

代理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