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4-11-2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宾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宾县宾州镇
  • 规模: 1)、户内设施:为11186户居民管道燃气用户安装:物联网远传安防表(G1.6)、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及紧急切断间、燃气自闭间螺纹球阀、不锈钢波纹软管、镀锌钢管DN15D21.3x2.8(室内表后支管2m/户);为343户底商管道燃气用户安装:物联网远传安防表(G2.5)、燃气泄漏报警器及紧急切断阀、不锈钢波纹软管及配套管道工程; (2)、户外架空管道、供气立管:无缝钢管DN65-17.32km;无缝钢管DN40-20.1km;无缝钢管DN25-14.5km; (3)、庭院埋地管道:PE100SDR11dn110-28.86km; (4)、调压柜(箱):32台
  • 范围: 2.1项目名称:宾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宾县宾州镇、宾西镇 2.3建设规模:(1)、户内设施:为11186户居民管道燃气用户安装:物联网远传安防表(G1.6)、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及紧急切断间、燃气自闭间螺纹球阀、不锈钢波纹软管、镀锌钢管DN15D21.3x2.8(室内表后支管2m/户);为343户底商管道燃气用户安装:物联网远传安防表(G2.5)、燃气泄漏报警器及紧急切断阀、不锈钢波纹软管及配套管道工程; (2)、户外架空管道、供气立管:无缝钢管DN65-17.32km;无缝钢管DN40-20.1km;无缝钢管DN25-14.5km; (3)、庭院埋地管道:PE100SDR11dn110-28.86km; (4)、调压柜(箱):32台 ; 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 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19900.00元;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1-29 08:41:03
存证哈希值:
E6DC9AB1A138B51D6BC0E227CEF5F9A763AFB583D903FBF57606AB9AE5E6773A
区块高度:
1340401

招标公告

宾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SZJL0107G241128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宾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项目已由 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宾发改审批 [2024]28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鑫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宾县高层建筑燃气瓶改管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宾县宾州镇、宾西镇

2.3建设 规模: (1)、户内设施:为 11186 户居民管道燃气用户安装:物联网远传安防表(G1.6)、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及紧急切断间、燃气自闭间螺纹球阀、不锈钢波纹软管、镀锌钢管 DN15D21.3x2.8(室内表后支管 2m/户);为 343 户底商管道燃气用户安装:物联网远传安防表(G2.5)、燃气泄漏报警器及紧急切断阀、不锈钢波纹软管及配套管道工程;

(2)、户外架空管道、供气立管:无缝钢管 DN65-17.32km;无缝钢管DN40-20.1km;无缝钢管DN25-14.5km;

(3)、庭院埋地管道:PE100 SDR11 dn110-28.86km;

(4)、调压柜(箱):32台。

2.4 建设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2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7月31日,总工期219日历天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2.5 监理服务期限 584 日历天(含保修期 1年 ),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

标准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 监理 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 719900.00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 纳近 3 个月( 2024年08月-2024年10月) 的社 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其他人员应满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黑建规〔 2023〕2号 人员数量最低 配备要求 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监理员应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施工期间应根据工程监理的任务范围、内容、工作期限以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添加监理组织机构人员。

3.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 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 2024年12月19日09时30分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10.2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3 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3)290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 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 0451-57982456

1 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7982456

人: 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迎宾路 50号

人: 齐先生

联系电话: 15945070770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鑫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12-1号商服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8746077077

电子邮箱: hljxn163@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