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七台河市废弃煤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二期
- 范围: 2.1招标编号:JHGL-2022-GK001 2.2主要建设内容:治理面积87.95公顷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04-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4-0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已由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以七政函
[20
22
]
16
号文件批复
,项目业主为
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规划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金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JHGL-2022-GK001
2.2主要建设
内容:治理面积
87.95公顷
。
2.3计划工期
73
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05
月
03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07
月
15
日。
2.4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1517.28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
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
施工单位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
3.2项目经理须具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预中标或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其他职务。
3.3、(201
8
-20
20或2019-2021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亏损、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注:
20
20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今
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且要求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证企相符,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如核实有在建项目,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
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
载时间为
20
22
年
04
月
02
日
00时00分至 20
22
年
04
月
07
日
00时00分,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递交到投标截止时间为
2
0
22
年
04
月
28
日
14
时
0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本次开标方式为线上开标无开标场地,开标时间为
20
22
年
04
月
28
日
14
时
00分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
位:
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纪检监
察室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
0464-8297738
招
标 人
:
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东进街186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464-8297724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金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
5
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464-836888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