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

绥芬河市发布时间:2025-10-0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
  • 项目地址: 绥芬河市头道沟西环路西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 2.2建设地点:绥芬河市头道沟西环路西、学府街南B-7地块 2.3工程性质:新建 2.4建设内容:建筑面积30235.42平方米;建设3栋商品仓储库,2栋中转集散库及附属配套设施等施工,单跨最大29米(具体内容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3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10-09 17:22:23
存证哈希值:
F6F29399BF1BE606CAB44EF17C32613106328F24BB0BA94575541B3396C919D5
区块高度:
14392414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0303G25093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项目代码:2412-231081-04-01-254757)批复,项目业主为绥芬河市融发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及企业自筹,招标人绥芬河市融发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国际物流产业园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项目 2.2建设地点:绥芬河市头道沟西环路西、学府街南B-7地块 2.3工程性质:新建 2.4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30235.42平方米;建设3栋商品仓储库,2栋中转集散库及附属配套设施等施工,单跨最大29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86194536.42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929591.48元,暂估价22758995.43元,暂列金6123379.45元) 2.6计划工期:41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12月 31日。(上述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禁止被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整改的57家企业中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投标(57家企业名单见牡建政发2025[38号])。注:如投标企业已整改完毕,附整改完毕证明材料。禁止未整改完毕的投标企业投标,已中标的,中标无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6至2025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招标人现场核验。)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除项目负责人):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配备,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2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专业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财务要求: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②2022年--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项工业建筑工程(含钢结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②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承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09日16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 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453-5761812 招 标 人:绥芬河市融发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头道沟西环路东,合益国际物流南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0453-39890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451号 联 系 人:陶女士 电 话:0453-676399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