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绥化市全民健身中心一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 项目地址: 绥化市体育公园
- 规模: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新建全民健身中心一座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全民健身中心(一)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绥化市体育公园(新兴街南、中直北路西)内; 2.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新建全民健身中心一座 ; 项目管理、勘察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代理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勘察及相关服务工作;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4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5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2.6.6招标代理: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及其他相关服务招标等工作;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3.71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4-11
项目详情
绥化市全民健身中心(一)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1200G220314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全民健身中心(一)项目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以绥发改 [2021]148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市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绥化市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绥化市全民健身中心(一)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绥化市体育公园(新兴街南、中直北路西)内;
2.3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新建全民健身中心一座。总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建筑层数为 3 层。运动健身功能区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 50% ,主要包括:乒乓球馆、羽毛球馆、棋牌馆、综合健身房、简易球馆、健身常识辅导站等至少 4 类(含)以上运动项目。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
2.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完成;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勘察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代理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 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勘察及相关服务工作;
2.6.3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6.4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5 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2.6.6 招标代理: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及其他相关服务招标等工作;
2.7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93.71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营业执照中应包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字样;
3.1.1 勘察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工程设计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3 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注:投标申请人如具备以上全部资质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工程设计资质须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监理资质须为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如是设计单位,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须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联合体牵头人如是监理单位,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3.2.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的资格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2 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规定的 6 种类型除外);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3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4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5 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
3.3.6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7 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8 拟派项目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须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2 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规定的 6 种类型除外)。
3.4 其他人员:
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投标人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对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如下: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土建监理工程师 1 人、水暖监理工程师 1 人、电气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1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并按《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 〕 1 号)有关规定执行。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
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
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注: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所有联合体内成员的信誉证明材料。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03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2 年 03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不见面交易 )- 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2 年 04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本项目采用二阶段形式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件第一阶段投标文(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阶段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 ”代替。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化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
电话: 0455-8317044
招标人:绥化市体育局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迎宾路 2 号
联系人:郝野
电话: 0455-838868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雅图水岸 8 号门 S7-6 商服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0451-51955545
电子邮件: hljyzgczx@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