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建三江88户危楼解危疏散改造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局直
- 规模: 拆除两栋危房楼建筑面积4706.96平方米,原址重新建设两栋4层住宅楼共88户,占地面积4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03.04平方米,每栋建筑面积3301.52平方米; 2.4招标控制价:9,940,737.72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总工期18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 范围: 2.1项目名称:建三江88户危楼解危疏散改造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局直; 2.3建设规模:拆除两栋危房楼建筑面积4706.96平方米,原址重新建设两栋4层住宅楼共88户,占地面积4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603.04平方米,每栋建筑面积3301.52平方米; 2.4招标控制价:9,940,737.72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总工期18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查询不到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1-2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XYZB2022-00
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三江
88
户危楼解危疏散改造建设项目
已由
三江农科园管政文【
2021
】
76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资金、政府补贴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鑫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建三江
88
户危楼解危疏散改造建设项目
;
2.2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局直
;
2.3
建设规模:
拆除两栋危房楼建筑面积
4706.96
平方米,原址重新建设两栋
4
层住宅楼共
88
户,占地面积
493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603.04
平方米,每栋建筑面积
3301.52
平方米
;
2.4
招标控制价:
9,940,737.72
元;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
22
年
4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
22
年
9
月
30
日,总工期
182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查询不到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的
"
六类人员
"
除外)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中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
信誉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5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
http://zfcxjst.hlj.gov.cn:3000/Default.aspx
)”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7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为
2022
年
0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
8
号楼四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http://zfcxjst.hlj.gov.cn/
)。
9.
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10.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
联系方式
监
督 人:
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5765492777
招
标 人:
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
地
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局直
联
系 人:
初
先生
电
话:
0454-
579019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鑫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
289
号龙珅花园小区
A
座
603
室
联
系 人:
姜先生
电
话:
0451-51034162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