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延寿县财政补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延寿县发布时间:2023-10-13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3年延寿县财政补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范围: 对2023年延寿县财政补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1-11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招标控制价53.47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0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0-13 16:06:09
存证哈希值:
F522145BAB9D32FB709BA45DE7CEEE3E6CC5250A56C5D8DE757CFCF1F40ABA95
区块高度:
23787222

2023 年延寿县财政补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0109G2310110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初步设计 已由 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 哈农复〔 2023 4 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延寿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 延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 3.77 万亩

2.2 监理服务期 202 3 11 10 日至 2025 4 30 ,共 537 日历天

2.3 本项目 监理共划 分为 1 个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 2023 年延寿县财政补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第 1-11 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招标控制价 53.4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 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 证书;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理工程师 1 人(须 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 1 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监理员按照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配备,提供承诺书)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 允许兼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3 10 13 17 00 分至 202 3 10 1 8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 注: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11 3 09 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 .2 开标时间为 2023 11 3 09 30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 组织踏勘现场,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延寿县农业农村局

话: 13945115808

人: 延寿县农业高质量发展中心

人: 苏先生

话: 1364456688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金融企业总部 C 7

人: 于先生

话: 0451-88515577

电子邮箱: hljwszb@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