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小区道路路面改造项目

乌翠区发布时间:2023-12-0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小区道路路面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伊春市乌翠区
  • 规模: 新建美岸栖小区硬化路面11246平方米,金居小区(二期)硬化路面19009平方米
  • 范围: 新建美岸栖小区硬化路面11990平方米,金居小区(二期)硬化路面11010平方米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2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2-08 16:33:54
存证哈希值:
D719E7096EB99B785F9464571B499DC66C519065EE2A56FC39AA9BB449F722DC
区块高度:
26466748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800G2312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小区道路路面改造项目 已由 乌发改发 (2023)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政府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小区道路路面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市乌翠区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新建美岸栖小区硬化路面 11246 平方米,金居小区(二期)硬化路面 19009 平方米。检查井加固18 座,恢复界石 4925 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20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31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 5302265.13元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有拖欠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是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人社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及全国信用信息网。同时投标人提供承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格式自拟。)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9.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伪造材料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联 系 人:刘绍博 举报电话:0458-6119067 邮寄地址: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70号 招投标监管部门: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458-6119196 招 标 人:乌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乌翠区翠兴路277号综合办公楼A栋4楼 联 系 人:高学治 联系电话:181828887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9号楼 联 系 人:商文平 联系电话:1310085672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