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红旗乡红四村、红发村、兴和乡兴和村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北林区发布时间:2025-03-2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红旗乡红四村红发村兴和乡兴和村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第一标段:绥化市北林区红旗乡红四村
  • 规模: 第一标段:红旗乡红四村、红发村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2926m,共计7条支线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红旗乡红四村、红发村、兴和乡兴和村道路建设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3-20 12:22:23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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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6786581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红旗乡红四村、红发村、兴和乡兴和村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1201G2503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红旗乡红四村、红发村、兴和乡兴和村道路建设项目 已由 绥化市北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 2025 09号、10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绥化市北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绥化市北林区 红旗乡人民政府、绥化市北林区兴和乡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红旗乡红四村、红发村、兴和乡兴和村道路建设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红旗乡红四村、红发村 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 2926m,共计7条支线。采用C30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不得低于 4.0MPa,板厚度 20cm,路面宽度 3.5m

第二标段:兴和乡兴和村: (1)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910m,共计2条支线。采用C30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不得低于4.5MPa,板厚度20cm,路面宽度9.0m(长210m)、7.0m(长 700m)。(2)新建水泥混凝土边沟735延长米。采预制C30水泥混凝土矩型槽设计:上口50cm,下口50cm,深50cm。

2.4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绥化市北林区红旗乡红四村、红发村;第二标段绥化市北林区兴和乡兴和村。

2.5招标范围:完成 本项目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20 25 04 21 日- 202 5 7 31 日,共计 101 日历天。 本工期为计划工期 ,实际开、竣工日期 以合同签订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8本项目分为 个标段 (不允许兼投兼中):

第一标段:红旗乡红四村、红发村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 2926m,共计7条支线。采用C30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不得低于 4.0MPa,板厚度 20cm,路面宽度 3.5m;

第二标段: (1)新建水泥混凝土道路910m,共计2条支线。采用C30水泥混凝土,抗弯拉强度不得低于4.5MPa,板厚度20cm,路面宽度9.0m(长210m)、7.0m(长 700m)。

(2)新建水泥混凝土边沟735延长米。采预制C30水泥混凝土矩型槽设计:上口50cm,下口50cm,深50cm。

2.9招标控制 价: 4463245.06 元。 第一标段: 1529535.70元;第二标段:2933709.3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合同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市政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 个月( 202 4 09 -202 5 02 月)企业为其缴纳 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养老保险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3.3信誉要求:①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②无失信证明: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 合体投标。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配备: 承诺进场时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建规范[2023]2号文)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

3.7 投标人须 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3.8 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3.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11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 5 03 20 17 00分至202 5 03 27 23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 5 04 10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开 标时间: 202 5 04 10 09时00分

7.2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按照"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7.3开标场地: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绥化市北林区红旗乡人民政府、绥化市北林区兴和乡人民政府

系 人: 先生 李女士

联系方式: 0455 - 8562002 04558462002

人:绥化市北林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址: 北三西路尚志胡同 1号楼

人: 王先生

话: 0455-831526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 235号投资大厦 21

人: 张先生

话: 0451-51056485-80 2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