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西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 宾西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宾县居仁镇宾西开发区东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宾西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宾县居仁镇宾西开发区东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9744.11平方米 ; 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 2.10招标控制价:3501700.00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0-18
项目详情
宾西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FJ0115G220923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西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宾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宾发改审批 [2022]35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招标人为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宾西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监理;
2.2 建设地点: 宾县居仁镇宾西开发区东区;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99744.11 平方米。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87913.5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6943.9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0969.60 平方米;
2.4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30790.00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 ;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10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计划总工期: 432 日历天 ;
2.6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 监理服务期限: 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 ;
2.10 招标控制价: 3501700.00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同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近 3 个月( 2022 年 06 月至 2022 年 08 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总监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3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关于加强过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 2018 】 1 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0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须同时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hlzbdl@163.com 。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1.58.199.11:8605/BidOpening ),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2 开标时间: 2022 年 10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
其他事项
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 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 电子投标工具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14798027000
8. 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投标承诺书,承诺遵守评定分离方式招标规则,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 113.4.248.45:9003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近 3 年( 2019 年 9 月 1 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进行查询,如果有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 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home 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4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 投标期间,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 http://112.103.231.221:8095/cmspsp/integrityAction_queryPage.action 查询结果为准)。
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7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6346 、 58699097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地址: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0451-56150405
招标人: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 0451-5615000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 117 号
联系人:芦女士、李女士
电话: 0451-55179975
邮箱: HL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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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