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东二排干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

龙凤区发布时间:2023-12-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东二排干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大庆市龙凤区东二排干沿线及汇入北二十里泡河口处
  • 规模: 为进一步提升东二排干入安肇新河水质,对沿线径流面源污染进行阻隔净化,恢复流域生态系统,助力下游古恰泄洪闸口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本项目针对东二排干沿线开展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
  • 范围: 主要包括(1)人工湿地:在东二排干入北二十里泡河口处建设水质净化人工湿地,湿地系统面积30万㎡。其中,生态稳定塘1万㎡,垂直潜流湿地7.5万㎡,表流湿地21.5万㎡,设计处理水量6m³/d;(2)生态护岸:在龙凤区东二排干世纪大道-北二十里泡汇入口沿线建设生态护岸9km,搭配种植灌草植物;(3)生态缓冲带:在龙凤区东二排干汇入北二十里泡河口处开展陆域缓冲区与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缓冲带面积共计约30万㎡;(4)水域生态修复:在龙凤区东二排干汇入北二十里泡河口处开展水域生态修复,提升河口区生态系统,面积约40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2-1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12-05 15:39:12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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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6336217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东二排干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JL0507G231204001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东二排干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庆市龙凤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发 [2023]88 号文件、龙发改发 [2023]353 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项目业主: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招标人为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东二排干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东二排干沿线及汇入北二十里泡河口处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为进一步提升东二排干入安肇新河水质,对沿线径流面源污染进行阻隔净化,恢复流域生态系统,助力下游古恰泄洪闸口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本项目针对东二排干沿线开展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构建水质净化人工湿地、生态缓冲带、水域生态修复等工程,提升排干排水水质,削减东二排干污染负荷,为流域提供生态补水。

1 )人工湿地:在东二排干入北二十里泡河口处建设水质净化人工湿地,湿地系统面积 30 万㎡。其中,生态稳定塘 1 万㎡,垂直潜流湿地 7.5 万㎡,表流湿地 21.5 万㎡,设计处理水量 6 m ³ /d

2 )生态护岸:在龙凤区东二排干世纪大道 - 北二十里泡汇入口沿线建设生态护岸 9km ,搭配种植灌草植物;

3 )生态缓冲带:在龙凤区东二排干汇入北二十里泡河口处开展陆域缓冲区与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缓冲带面积共计约 30 万㎡;

4 )水域生态修复:在龙凤区东二排干汇入北二十里泡河口处开展水域生态修复,提升河口区生态系统,面积约 40 万㎡。

2.4 计划工期: 2023 12 31 日至 2025 6 30 日,共 547 日历天。 (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工期及保修阶段服务期限) :共计 1278 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 最高投标限价: 165.02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3.3 信誉要求: (1) 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 ( 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 )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 查询方式: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 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黑名单 ) 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 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按以上要求提供。

(2) 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 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 ( 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 信息 )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 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 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按以上要求提供。

3.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

4.1 获取时间: 2023 12 06 00:00 2023 12 13 00:00

4.2 获取方式:

(1) 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 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 (9 00-17 00 ,节假日休息 ) 拨打技术支持热线 ( 非项目咨询 )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9-8973336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3 12 26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 直接票决定标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

9.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 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 . 1 招标人

招 标 人: 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

址: 大庆市龙凤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联 系 人: 于女士

话: 0459-62076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 A5 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话: 0459-897333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行政监管及招投标投诉受理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 1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 0459-6059116

12. 其他事项说 /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