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勘察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3-04-0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勘察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6号
  • 规模: 总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18648㎡,总建筑面积为368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7600㎡,地下建筑面积为9200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6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院内 ; 一标段:本项目勘察及相关服务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本项目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外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人防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一标段:15万元;二标段:485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7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7 11:20:18
存证哈希值:
37A6EBC49FEDC51AC755B85E4444CE62281EC3C8C16157D1E1A26138DF8E1B3E
区块高度:
19769619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0102G230406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黑发改社会【 2023】111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勘察 设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 26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南分院院内)

2.3 建设规模: 总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 18648㎡,总建筑面积为368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7600㎡,地下建筑面积为9200㎡。地上建筑面积包括A-3住院楼建筑面积为13500m²,A-4住院楼建筑面积为13500m²,连廊建筑面积为600m²;地下建筑面积9200m²,其中含人防面积8400m²。

2.4 服务期: 一标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内出具勘察成果文件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内出具设计成果文件。

2.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

2.6本项目划分标段:

一标段: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勘察;

二标段: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寒地中医儿科诊疗中心项目设计。

2.6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 勘察及相关服务等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 本项目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外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人防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7.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一标段: 15 万元;二标段: 48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 2 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 一标段: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并提供 2022年 10 - 2023年3 月期间任意连续 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职称证书,本标段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并提供 2022年 10 - 2023年3 月期间任意连续 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 4 项目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6 投标人须对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 3 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04月 06 17时00分至2023年04月 13 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及《招投标业务系统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7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3年04月27日09时30分 。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 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6816960

9.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 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哈尔滨市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址: 黑龙江省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411号

人: 李先生

话: 0451-87878021

称: 黑龙江 晨兴招标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105号赫时大厦

人: 陈先生

话: 0451-51942334/18045036069

电子 邮箱 chenxing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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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