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肇源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一期工程:和平乡敏字村
- 规模: 一期工程:新建1.03万亩高标准农田;二期工程:改造提升4.67万亩高标准农田
- 范围: 一期工程:新建1.03万亩高标准农田;二期工程:改造提升4.67万亩高标准农田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31
项目详情
肇源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J2023XMGL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黑农厅函〔2022〕19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肇源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一期工程:和平乡敏字村;二期工程:古恰镇兴发村、托古村、沿海村 2.3建设规模:一期工程:新建1.03万亩高标准农田;二期工程:改造提升4.67万亩高标准农田。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勘察、测量、工程设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监理及绩效考核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1.3测绘资质:测绘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5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或农林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6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服务内容,(清单控制价编制与控制价审核承揽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 3.1.7环境影响评价: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且无失信记分; 3.1.8水土保持: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2星(含2星)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的单位并同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2.2联合体内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8 名,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1)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2)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全部满足本项目信誉要求并提供相应截图。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资格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业或农林行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4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或农林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工程或农林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3.5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6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3.7水保负责人:水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注: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2022 年12月至 2023 年2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8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8日14时00分至2023年3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4.2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1日9时0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理方案及勘察、设计方案的内容。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中标人如违反发包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及相关赔偿。 10.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人、水土保持负责人近 3 年(2020年3月至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0.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人、水土保持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4潜在投标人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负责人、水土保持负责人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监 督 人:肇源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59-8222252 招 标 人:肇源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肇源县中央大街379号正楼(原地税局办公楼正方三楼)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459-822361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嘉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一路2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7645107880 电子邮箱:jjxmgl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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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