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2-01-2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穆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穆棱市下城子镇穆棱经济开发区,绥新大道以北,光华街以东
  • 范围: 2.1项目名称:穆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1).新建2栋双层保鲜冷库,总库容约5.30万立方米 ; 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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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穆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已由 穆棱市自然资源局以黑政土【 2015 183 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 ,招标人为 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晟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穆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为: FJ0305G220125001001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穆棱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 地点: 黑龙江省穆棱市下城子镇穆棱经济开发区,绥新大道以北,光华街以东

2.3 工程性质:新建

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 新建 2 栋双层保鲜冷库,总库容约 5.30 万立方米。 (2). 新建生产厂房(库房) 4 栋,综合办公楼 1 栋。 (3). 购置设备设施 29 台(套 ) 其中:制冷仓储设备 9 台(套 ) ,公用工程配套设备 6 台(套 ) ;消防设备 2 台(套 ) ;办公等其它设备 12 台(套 ) (4). 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以及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

2. 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 EPC 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 6 总投资额:本次招标投资额约 8370.05 万元人民币。

2. 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03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09 30 日。施工总工期 185 日历天。

2. 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8 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2.9 最高投标限价: 8370.05 万元人民币,其中:

(1) 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7880.64 万元,包括:设计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

(1.1)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190.51 万元。

(1.2) 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7690.13 万元。

(2) 预备费(不可竞争): 489.41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提供本单位 2021 10 月至 2021 1 2 月连续 3 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或勘察)费用不低于 195 万元人民币的 建筑 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 设计合同。(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要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 建筑 工程相关专业,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造价不低于 8 000 万元人民币的 建筑 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中标通知书 监理合同。(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要证明其为该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

2 )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 3 个月( 2021 10 月至 2021 12 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条形码、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 )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 建筑 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提供本单位 2021 10 月至 2021 1 2 月连续 3 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4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1)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 8 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 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2 人,质量员 2 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劳务员 1* ,资料员 1* 人( * 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2) 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要求至少 3 人(含 3 人),提供 中级 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包括:

建筑 工程师 1 人:具有 建筑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工程师 1 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暖通、给排水工程师 1 人:具有暖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 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附近 3 年(指 2018 ~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果是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上相关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独立或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6 业绩:

(1) 投标人(独立或组成联合体的施工单位)要求承担过至少有一项造价不低于 8000 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不限。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 本招标项目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结果为准)以及不良行为等记录(以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查询为准)。

2 )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 9 .1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 9 .2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9 .3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 9 .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 9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 9 .6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注: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 2 01 25 14 00 分至 202 2 01 30 14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同时在 “黑龙江建设网 -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内登记(登记时间同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的潜在投标人或“黑龙江建设网 -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录入的人员信息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在线下载。

注:依据《关于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使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的通知》(黑建造价【 2018 2 号文)的相关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在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http://221.208.194.155:10778/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完成网上企业登记,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锁定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人员锁定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未提供锁定人员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的,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后续到“省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系统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2 02 16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 .2 开标时间为 202 2 02 16 09 00 00 秒。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 不统一 组织踏勘现场, 踏勘 具体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 http://zfcxjst.hlj.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穆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话: 0453-3120297

人: 穆棱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 穆棱市

编: 157 5 0 0

系 人 张先生

话: 0453-564690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晟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二条路 396 号(牡丹江市博物馆对面)

编: 1570 00

系 人: 女士

话: 0453- 6 412088

电子邮件: hljshengping@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