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北安市东胜乡东利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东胜乡东利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概况: 北安市东胜乡东利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92日历天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19
项目详情
北安市东胜乡东利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AGC-BA23001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安市东胜乡东利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已由
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北安市
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内容的批复,北政发[2023]4号
批准建设
。
工程
建设资金
来源于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北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琮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为
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
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北安市东胜乡东利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2
项目概况:北安市东胜乡东利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
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9
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5
月
2
2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30
日。
(以实际情况为准)
。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质量标准:合格。
2.
5
本次招标
不
划分
标段
,
招标控制价:
19477845.11
元。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招标范围:光伏电站建设(具体
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及
具有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并提供近
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
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0
时至
2023
年
5
月
9
日
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
9
日
10
时
00
分,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
9
日
10
时
00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
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
0456-6663721
招标人:
北安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联系人:
崔先生
电话:
0456-6651020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琮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夏先生
电话:
15694500603
电子邮箱:
1220012230@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