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 项目地址: 通河县
- 范围: 一)田块整治工程(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四)农田输配电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7
项目详情
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JL0111G24030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由
哈尔滨市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
2024〕5号文件
批复,资金来源为
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通
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通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监理)
2.2
建设地点:
通河县(祥顺镇东六方村、太平山村、魏玺村、祥顺村、新乡村、良种场,涉及
1个乡镇的6个村屯)。
2.3招标控制价:95万元
2.
4监理服务期限
:
计划工期:
21
6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3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年10月31日。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及保修阶段。(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5建设内容:(一)田块整治工程(二)灌溉与排水工程(三)田间道路工程(四)农田输配电工程。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7
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集体议事+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
注: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
6个月(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班子成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1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班子成员至少连续6月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的通报名单中.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相应任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5.1联合体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所有人员要求证书有效,其中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应证企相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4年03月0
5
日
18时00分至2024年03月1
2
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3月2
7
日
8时30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
7
日
8时30分
。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451-57436101
招
标
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石先生
联系电话:
151046862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兴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621032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