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5-06-2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施工一标段二三四五标段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
  • 规模: 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07日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规模: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 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07日 ; 完成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6-27 16:45:02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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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 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L0101G25062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 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 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 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 施工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

2.3建设 规模 哈尔滨市松花江北岸堤防防汛抢险通道工程(呼兰段:桩号 K0+000-K58+069.88)照明工程

2. 4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07 30 计划 竣工 日期: 2025 11 07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5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6招标范围: 完成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 7 标段 划分: 5 个标段 。投标人可以针对 以下 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一标段:灯杆部分桩号: K1+290-K58+069.88;

二标段:电缆部分桩号: K1+290至K15+000;

三标段:电缆部分桩号: K15+000至K34+700;

四标段:电缆部分桩号: K34+700至K58+069.88;

五标段:箱变部分桩号: K1+290-K58+069.8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以下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 以上资质

二、三、四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五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 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二、三、四标段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 资格 五标段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 资格 ,同时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 3个月( 2025年3月 2025年5月 )的社保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记录。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 .3 投标人 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黑建规〔 202 3 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 配备施工现场 管理 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 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合体投标。

3. 5 投标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评审过程中 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书(加盖公章)为准

3.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评审过程中 以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承诺书(加盖公章)为准

3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06 27 17 00 分至 2025 07 02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 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07 18 09 30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 2025 07 18 09 30

7.3开标地点: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执行新区的 “评定分离”评标、 定标 办法,采取商务 标、 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 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 //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10.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 //111.42.127.146 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

10.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限制黑龙江乔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黑龙江凡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5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提示函》﹝2025﹞1231号,黑龙江省仝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6 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 7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81390869。

1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 139号

联系人:李女士

话: 0451-58564418

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人和公寓307室

人:芦女士、李女士

话:0451-55179975

箱:HLZBDL@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 625号

联系人:李 先生

话: 13796210882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