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留置中心宝清分中心12.29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项目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 规模: 新建一级网450m、二级网790m,配套建设换热站一座(仅设备安装,不含土建施工)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的验收、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范围: 新建一级网450m、二级网790m,配套建设换热站一座(仅设备安装,不含土建施工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18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留置中心宝清分中心
(12.29)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项目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0702G24082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留置中心宝清分中心
(12.29)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项目
已由
宝清县
发展和
改革
局
以宝
发改
[202
4
]
3
0
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宝清县宏大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拟向上争取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资金匹配且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
新建一级网
450m、二级网790m,配套建设换热站一座(仅设备安装,不含土建施工)
2.2
招标
范围
: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
设计
、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
,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的验收、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3工期:
2.3.1设计期:收到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知进场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
2.3.2
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9 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
月
8日
;
2.3.3本项目总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9 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8日
;共
45
日历天。(此工期仅供招投标阶段投标使用,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2.
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
7最高投标限价:4
3
1.13万元(设计为
10
万元,工程费为
4
2
1.13万元)。2.8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的各方均按要求单独提供)。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
质。
3.
2项目人员要求:
(
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
(可兼任施工项目经理)
: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或动力)专业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4
)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以上所有人员要求证件均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工程总承包项目
总
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最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
)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如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
应为负责本项目的
施工单位);
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
7
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08月26日1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2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
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注: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网上报名,并添加联合体单位成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8日9时30时
(北京时间)。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18日9时30时
(北京时间)
开标场地: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
不
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jyw.hlj.gov.cn/)网上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 按照《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双建字【2023】19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9.
4
电子投标工具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9.
5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省住建部门。
9.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69-5438809
招
标
人:
宝清县宏大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
宝清县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69-541432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众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街341号
联
系
人:那先生
电
话:0451-5957877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