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华山农场2021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施工。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2-01-2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华山农场2021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施工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华山农场六大队
  • 范围: 2.1项目概况:2021年华山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点位于五大连池市华山农场,北至胜利村,南至红旗畜牧场,西至华山一队,东至德安村,其中包括四大队、五大队、六大队、七大队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修建圆涵6座;方涵1座;过水路面1座;修建机耕路(硬化路)长2.221km;修建生产路(砂石路)长3.01km;新建沟道0.2km;沟头防护2处;侵蚀沟治理1.384km;坡面防护0.894km;晒场690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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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华山农场2021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先建后补)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黑龙江省2022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预通知任务和第一批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19号)和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财政补助)任务(调整后)及投资计划的通知》(黑狱通[2022]1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77%,地方配套23%,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华山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SGBNT-2021-SG。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1年华山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点位于五大连池市华山农场,北至胜利村,南至红旗畜牧场,西至华山一队,东至德安村,其中包括四大队、五大队、六大队、七大队。项目区耕地面积3.0万亩,全部为旱田。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264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3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30万元。项目区位于两区范围内,总建设规模3.0万亩,分两年实施2021年共实施2.17万亩,实施投资2387万元;2022年共实施0.83万亩,实施投资913万元(中央财政先建后补资金)。本次组织实施0.83万亩建设规模的施工招标。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省华山农场2021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标段名称为黑龙江省华山农场2021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华山农场六大队。 2.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77%,地方配套23%。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2月28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5 建设规模: 0.8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修建圆涵6座;方涵1座;过水路面1座;修建机耕路(硬化路)长2.221km;修建生产路(砂石路)长3.01km;新建沟道0.2 km;沟头防护2处;侵蚀沟治理1.384 km;坡面防护0.894 km;晒场6900㎡。 2.7质量标准:达到《黑龙江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黑龙江省华山农场2021年国家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先建后补)施工。 2.9招标控制价:8443579.5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下同)。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资格证书和注册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下同),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 3.3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备岗位证),质量员1人(具备岗位证),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应提供近6个月(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查询网址:“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罪”行为网页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18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 3.6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须提供近三年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7.2投标人在本标段无挂靠施工的行为,须提供无挂靠施工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投标函中声明)。 3.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CA,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 2022年1月28日0:00时至2022年2月8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予接受。 6.开标时间和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9:00时。 6.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前,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指引,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投标文件解密,完成远程线上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踏勘如发生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投标人自负。 7.2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则视为完全了解现场环境,其投标价格已考虑现场影响因素。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施工现场方面提出的质疑,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联系人:孙先生、钱先生 联系电话:0451-866335942、86338219 招标人:黑龙江省华山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华山农场 联系人:尹先生、宋先生 联系电话:0456-617998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农林街40号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100410 电子邮箱:dy82100410@163.com 2022年1月27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